铅山县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组督查反馈禁养区养殖污染问题突出猪场拆除工作

30.08.2017  01:34

  为快速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生猪养殖场的拆除工作,重点是中央环保督察组督查的禁养区猪场拆除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强力推进。截至8月28日,全县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组督查的禁养区24家生猪养殖场拆除任务,拆除总面积为26992.05平方米,非禁养区需整改的6家生猪养殖场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县委书记周金明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县上下积极行动,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强力推进禁养区生猪养殖场拆除工作。

  二、8月8日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畜禽养殖禁养区生猪养殖场拆除工作,8月18日下午,县委副书记、县长危岩深入现场检查督导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拆除工作。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洪岳善多次深入禁养区生猪养殖场拆除现场指导、督查工作。

  三、县农业局认真协同县环保局、公安局环侦大队等部门,主动出击,迅速行动,周末不休息,扎实推进禁养区猪场拆除工作。

  四、各乡镇(中心)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铅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拆除我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的通告》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督促辖区内禁养区生猪养殖场自行拆除。

  五、下一步,我县将在10月中旬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组督查之外的禁养区生猪养殖场拆除工作,同时,加强对非禁养区生猪养殖场的监管,严把新建生猪养殖场的准入关,防止养殖污染回潮与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