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原则 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18.09.2016  18:36

  9月14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我省将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原则,全面放开市场准入,加快民营企业的项目落地,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已印发《全省民间投资形势分析会明确的重要事项责任分工》,为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省发改委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督促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发改委,抓紧对本地、本部门正在核准、备案、审批的民营经济待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摸排,逐个提出办理时间节点,实行限时审批、限时办结、限时告知,确保符合条件的民企项目尽早开工、尽早落地、尽早建设、尽早达标。

  对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产业和领域,我省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进入,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原则。《通知》明确要求,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不得设置任何显性或隐性门槛,妨碍、影响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一切行业和领域。对鼓励和允许外资进入的领域,优先向民间资本开放;全面开放交通、能源、水利、教育、卫生、社会服务等基础性公共项目;鼓励民间投资积极参与国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与此同时,我省加快清理民间投资准入的障碍,各地、各部门出台的任何政策文件不得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任何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和准入门槛,已出台的政策文件,按照“谁出台、谁清理”的原则,进行全面清理。特别是要大力破除民间投资进入电力、电信、交通、油气、市政公用、养老、教育等领域的不合理限制。

  据悉,省发改委将组织实施一批投资工程包,采取“肥瘦”结合的方式,将利润低、甚至可能亏损的项目,与利润高、收益好的项目组合打包,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多元化发展。(记者夏晓实习生蔡攀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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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