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禁止民办教育机构设自学考试考点

14.05.2014  00:14

  今视网5月13日南昌讯(记者 申莹莹)5月13日,记者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为规范自学考试管理,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公平性,从今年10月份自学考试起,江西社会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将一律安排在已建成的标准化考点考试,民办教育机构和教育培训机构等一律禁止设立考点。

  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负责本地区自学考试标准化考点的规划、统筹工作,最大限度地将本地区的自学考试安排在已建成的江西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举行。确实满足不了要求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可将考点设置在本地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公办本科高校根据实际情况由设区市自考委提出建设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意见,报江西省自考委审批。

  公办本科高校设立自学考试考点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由该校继续教育学院承担,考务费也由继续教育学院安排使用,而且一校只能设立一个考点,不准设立分考点。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自学考试考点原则上不得设置在高职高专、民办普通高校和各类中职、中专、中技学校等办学单位。民办教育机构(专修学院)和教育培训机构等一律禁止设立考点。对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高职高专、民办普通高校和各类中职、中专、中技学校设立考点的,必须由学校向设区市自考委提出申请,建设标准化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