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规范集中式商业规划管理

16.11.2015  08:31

  

  对于土地合同中未具体明确商业分割比例、形式的项目,地面一层50%以上的商业面积应按无分割、通透式商业空间设计。日前,福建省福州市发布《关于福州市地下商业及集中式商业规划审批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集中式商业规划审批意见进行修订。

  根据《通知》要求,对于土地合同中已明确集中式商业分隔形式、比例的项目,按合同条款实施。土地合同中明确要求设置集中式商业,但未具体明确分隔比例、形式的项目,对建筑地面一层的商业分隔形式进行控制。其中50%以上(含50%)的面积应按无分隔、通透式商业空间进行设计。对于其余商业面积中确需分隔的,《通知》也对其面宽、层高提出了具体要求。《通知》建议,集中式商业沿街面宜采用落地玻璃橱窗形式,商业配套空调等应结合立面统一或隐蔽设置。

  同时,《通知》明确,地下商业面积的50%以上(含50%)应按无分隔、通透式商业空间设计,其余面积分隔形式不限。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5.11.10 记者 蔡希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