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潭自贸区将重点建设自由港和国际旅游岛

17.01.2015  19:36

  新华网福州1月17日电(记者李慧颖)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相关负责人16日表示,作为福建自贸试验区三片区之一,平潭将重点建设自由港和国际旅游岛,充分发挥“自贸区+实验区”叠加优势,突出两岸合作窗口、国家对外开放窗口的作用,打造两岸主平台、主通道、主枢纽。

  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副主任周青松在福建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平潭自贸区与福建其他片区相比有三个特色:一是平潭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基础上开展试验,在政策上可以实现叠加;二是平潭突出面向自由港方向发展,在推进投资贸易自由、服务贸易自由、航运自由、人员往来方面更加开放;三是突出两岸融合,台胞在就业生活方面享有更多优惠政策。

  根据相关方案,2015年平潭将在全面复制上海自贸区经验的基础上,推进72项创新试点,包括“推进政府管理模式创新、培育新型商业形态、共建两岸产业园区、开展两岸融合综合试点、推进金融领域开放、探索自由港运行模式、建设国际旅岛、保障机制”等方面改革创新。

  在行政审批改革方面,平潭将按照“相对集中行政权”的办法,对一个具体项目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逐步实施“一口受理、综合审批”服务模式。在投资准入方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凡是符合平潭综合实验区产业目录发展要求的,全面向外资开放。在两岸融合方面,将采取更加便利两岸商务、政务往来的人员往来措施。

  金融领域方面,区内企业借用外债将实行比例自律管理,即区内中资企业可借用不超过其上半年末净资产0.5倍的外债,区内外资企业可借用不超过其上年末净资产2倍的外债,并实行余额管理。另外,平潭将重点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外包、保税融资租赁、保税检测维修、保税展示交易等新型商业形态。

  2014年12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福建、天津、广东正式纳入第二批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确定了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试验范围,包括平潭、福州、厦门三个片区,其中平潭片区总面积为43平方公里,分为港口经贸区、高新技术产业区、旅游商贸休闲区等三个功能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