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通报福州市罗源县等地腐败案件被查处情况
昨日,省纪委监察厅通报了我省福州市罗源县、南平市延平区、漳州市龙文区等地的腐败案件被查处情况。
经查,福建省罗源县供电有限公司寿桥供电所原所长江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部分寿桥供电所及县供电公司有关部门职工,采用不录入、少录入电量或者不上交、少上交电费的方式截留辖区内石材厂电费款予以私分,其中江某贪污5.8万元,并收受“好处费”4.2万元。该案涉及县供电公司18名职工,其中4人因涉嫌犯罪被司法处理,9名党员受党政纪处分;涉案金额50.8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77万元。
经查,2011年2月至2012年底,南平市延平区医院院长甘俊爱,以提高职工收入为名,指使该院副院长叶某、陈某,科室主任李某、朱某、吴某等人,收集参保人员农保卡、医保卡、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采取虚构入院手续、虚列治疗费用等手段,套取“新农合”、医保基金补偿款共计人民币182.57万元,并以绩效、补贴等名义,发放给科室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此外,2008年至2013年初,甘俊爱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贿赂人民币11.35万元。日前,甘俊爱被开除党籍,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近日,漳州市龙文区查处一起医务人员利用采购药品、开处方的职便收受药品回扣窝串案,涉案人员7人,涉案金额38719元。经查,2012年3月至12月间,龙文区郭坑卫生院药房药品采购员江永东利用采购药品职便多次收受药品回扣费共计17360元,与林鹏飞、林炳艺、宋宝缎、黄秋苹等医务人员私分。2011年9月至2012年12月间,医生林鹏飞利用开处方职便多次收受药品回扣费共计16480元,与林炳艺、钟邓聪、宋宝缎等医务人员私分。2003年至2011年间,药房组长陈丽珍多次私自收受药品回扣费共计4880元。(福州站记者 张珺)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