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

26.10.2016  19:22

    本报记者 张玉珍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日前,省委老干部局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就《实施意见》印发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今年1月22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自1982年老干部退休制度建立以来,第一个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老干部工作综合性文件,对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制定《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做好新形势下我省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遵循,对于推进我省离退休干部工作转型发展、科学发展具有非常重要意义。

        用好用活我省红色资源开展党性教育

        问:《实施意见》在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教育管理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实施意见》着重从6个方面提出要求:一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二是坚决拥护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理解和支持全面深化改革,正确对待利益调整;三是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关于讲座、论坛、刊登、出版、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继续从业、出国(境)审批、重要情况报告等方面的纪律规定。四是认真落实理论学习、组织生活、党费收缴和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等制度,用好用活我省红色资源开展党性教育;五是提倡和鼓励离退休干部党员在党组织中开展互助互爱、传递温暖活动;六是明确规定离退休干部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坚决与邪教组织作斗争,并注意把党员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同信教区别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