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被追尾引定损之争

06.06.2022  15:48

  今年5月,南昌市民万先生驾车行驶至八一大桥时被一辆公交车追尾。在公交车撞击下,他的车辆撞向前方的车辆。在这起事故中,公交车被认定负全责,万先生修车费用将由公交车一方承担。他原以为此次事故责任明晰,车辆很快就会修好,但过去了近一个月仍无法修复。

  记者了解到,肇事公交车只购买了交强险,而交强险不足以承担高昂的修车费用,由此导致双方在车辆定损上产生了争议,致使赔偿进程缓慢。近日,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将委托保险公司重新定损,之后再据此赔偿。

被公交车追尾车辆

   车停4S店无法修

  “平时在道路上遭遇剐蹭,很快就能理赔维修,没想到被公交车撞了,反而更麻烦。”6月1日,南昌市民万先生告诉记者,5月9日上午,他开车载着5岁的儿子行驶至八一大桥时,被一辆17路公交车追尾,如今过去了近一个月,车辆仍停在4S店无法维修。

  万先生介绍,当时在公交车撞击下,他的车辆又撞向前方的一辆越野车,车辆前后都受损严重。在这起事故中,公交车被认定负全责,万先生修车费用将由公交车一方承担。事故发生后,他带着儿子到医院检查身体,3000余元的检查费是自掏腰包解决的,庆幸的是,他和儿子都未因事故受伤。

   赔偿数额上存争议

  事故发生后,万先生在公交公司安全员的陪同下,前往4S店定损,当时4S店定损外观件及小部件费用在4万元左右,变速箱维修费2万元,发动机要拆开检测,检测费在2万元左右。公交公司安全员在向4S店了解清楚维修费用后,表示需要向领导请示。不久后,万先生被告知公交公司不认可4S店的评估,也不同意近8万元的维修费用。

  据了解,涉事公交车只购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而该险种用于财产损失赔偿的限额最高为2000元,远远满足不了万先生受损车辆的维修费用。

  万先生告诉记者,事故发生时,他的车辆装配的并非原厂大灯,而是自己花钱升级的大灯,公交公司拒绝赔偿大灯的损失,理由是万先生无法提供当时升级大灯的发票,“过去了这么多年,当初升级大灯的店铺都不知道还在不在,我去哪里找发票?”万先生表示。

  随后,记者采访了负责万先生车辆赔偿事宜的南昌公交运输集团一公司安全经理高先生。高先生称,在赔付问题上确实与万先生产生了不少争议,“但只要是合理的赔偿数额,除保险公司支付部分外,不足部分由公司赔偿。在不能协商的情况下,还是想对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院判赔多少我们都认。

   将重新定损

  万先生说,现在他的车辆停在4S店无法维修,每天打车租车上下班,徒增了开支。

  “公交车作为运营车辆每天都在路上跑,不买‘三责险’,如果出了大的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万先生认为,既然公交公司不购买商业责任险,那理应有一套规范流程应对交强险赔付不足的问题,而不是协商不成就主张对方起诉,而这将是一个较漫长的过程。

  6月2日,记者来到南昌公交运输集团一公司二车队。针对万先生的遭遇,该车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车辆众多,如果全部购买商业责任险,费用高昂,“其实我们一直都强调行车安全,每年的事故率并不高,公司有能力承担交强险以外的赔偿损失”。

  “我们公司需要赔付依据,仅仅依据4S店的认定是不够的,希望万先生能够理解。”该负责人表示,决定委托承接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重新对万先生的车辆进行定损,将根据保险公司的定损价格进行赔偿。

  ◎文/图 新法制报记者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