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种情况,购房者可退房索赔

29.09.2015  13:34

《江西省实施<消法>办法》12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在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通过,将于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在经营者的义务一章中,除了一般规定外,对部分行业经营行为作了特别规定,涉及食品餐饮、基础电信、汽车经营、养老服务、房屋装修等十几个行业,分别规定了经营者的义务。

   食品餐饮:不得收取开瓶费

  收取包厢费、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费用的,责令改正,情节轻微的,可以单处或者并处警告、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商品房:7种情况可要求退房、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从事开发建设商品房的经营者退房、赔偿损失: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房屋套内面积或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的面积,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三的;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房屋选址、结构、户型、层高、朝向、楼层、配套设施、装修标准的;交房时间比合同约定时间迟延,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房屋已设定抵押未事先告知消费者的,或者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以及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超过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期限一年,由于经营者的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的;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装修:保证装修装饰不得偷工减料

  从事住宅装饰装修的经营者,应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装饰装修工程的项目、施工方案、标准、期限、质量、价格、室内环境检测指标、保修内容、保修期限、质量要求和质量验收方式、施工安全责任、违约责任等内容;由经营者提供装饰装修材料的,还应当书面约定材料的名称、规格、价格、环保和安全指标、等级等,材料应经消费者验收、认可。

  应保证装修装饰的质量,不得偷工减料。提供的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要求。因经营者的原因需要返工、重作的,经营者应当免费返工、重作。

   快递:要查验货物品质、数量

  快递物流经营者在提供服务前应当与消费者订立合同,约定货物送达的时间和地点,查验货物的品质、数量和完好状态,明确违约责任,确保货物的运输安全。

  职业介绍、婚姻介绍、房屋租售、出境出国等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中介服务,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应当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不得采取强迫、欺诈、误导手段进行中介服务。(记者 吴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