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亩葡萄苗遭焚毁,种植户不解

31.03.2015  20:30

  永安乡:此地在发展规划区内,禁止种植葡萄等作物

  被焚烧的葡萄苗

   核心提示

  近日,刚刚大学毕业的小赵向浔阳晚报8530000打来求助电话,称自己学习的是农业种植专业,毕业后与家人一起承包了九江县港口镇的几十亩土地,准备搞规模化的种植,可是他刚种下去的葡萄苗被永安乡执法队员拔掉,并且当场用柴油烧毁。小赵表示,自己都与村民签订了承包合同,执法人员拔苗烧树让人看不懂。

   记者 吴业园 文/摄

   学有所成回家创业,辛苦种植葡萄被焚

  3月28日下午,浔阳晚报记者来到了小赵承包的土地。小赵说他一共从村里承包了80亩土地,并且与农民都签订了承包合同,过完年他就开始忙着翻地、买葡萄苗。3月24日,小赵刚栽种好了40亩地的葡萄苗,就有一群人冲到田间将葡萄苗拔起,并浇上柴油烧毁。

  据小赵介绍,当时来了两辆车,一开始对方根本不听他的劝阻,直接下地拔葡萄苗。在争执中,才有人表明身份,称是乡里派来拔葡萄苗的,并要现场焚烧。“我当时就让对方出示执法凭证,但是对方说没有,只是说我承包的地是规划区内,不能种植葡萄树。”小赵表示,当时对方既没有出具任何文件,证明他们的种植不符合相关政策或者法规,也没有给予整改期限,直接拔苗烧毁,这让小赵感到十分气愤。小赵表示,第一批苗木一共种下16000棵,成本加上前期投入、人工、包括配的药物,前期损失达到了30万元,这些损失找谁要?

   乡政府表示该地在规划内,不允许乱种

  随后,记者来到了开发区永安乡政府。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小赵承包的这片土地位于城西港区开发规划的三期内,根据城西港区管理局颁发的相关文件中,明确规定三期开发范围的土地原则上不准流转,且一律不能大规模种植蔬菜、葡萄和果树等。

  这名负责人解释,小赵承包的是农用地,且流转不合法,只是跟村民签订了合同。按照国家土地流转的程序,必须经过乡一级人民政府牵头,乃至区里的主管部门批准才叫合法流转。

  永安乡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辖区在发展规划区内,村民抢栽抢种,抢建房屋的事情时有发生,为了遏制这种现象,所以他们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总结,往往采取现场强势处理的执法办法,如果当时不焚烧掉苗木,等执法人员离开,村民又会将苗木种到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