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严打30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若发现必严惩

10.01.2014  00:47

  今视网1月9日南昌讯(记者 胡康林)1月9日起,江西正式启动食品安全整治“百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添加三聚氰胺,采购使用“地沟油”,利用病死禽畜、家畜加工熟肉制品,地下黑窝点和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在饲料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30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在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主要违法违规问题大致有五类,即“有毒有害”。农产品生产中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激素,残留有毒有害物质,原料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不干不净”。生产加工储存销售过程达不到要求,引起微生物大量滋生、卫生指标超标。

  “乱添乱加”。超量使用添加剂、防腐剂,甚至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人工合成色素和其它工业添加物质;“不清不白”。大多数小作坊生产加工出的食品无标签、无商标、无标识,甚至较大企业的食品质量和安全标识标注的也不是很清楚;“掺杂掺假”。极少数见利忘义的造假分子,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导致的隐性食物中毒。

  在食品安全整治“百日专项行动”中,将严厉打击的30种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即生产、经营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的;在畜禽饲养超剂量、超范围、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生素的;在畜禽饲养、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在饲料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在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

  在水产养殖环节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加工食品的;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的;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的;销售有毒有害等假冒伪劣食品的;餐饮经营者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利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调味料掺杂掺假、掩盖食品腐败变质征象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

  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肉品、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的;采购使用“地沟油”的;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调味品的。熟肉制品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熟肉制品加工过程中超范围使用双氧水、胭脂红、落日黄的;利用病死禽畜、家畜加工熟肉制品的。

  地下黑窝点和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的;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掺杂掺假或者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保健食品的;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的;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的;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的。

  在腐竹、米面制品中添加“吊白块”和硼砂的;在豆芽加工过程中添加生长激素、防腐剂的;使用“碱性橙Ⅱ”浸泡豆腐皮的;在湿米粉加工中滥用焦亚硫酸钠等食品添加剂的;在湿米粉中加工中添加吊白块、甲醛的;篡改生产日期、伪造产地、涂改标签以次充好的;伪造冒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三品一标”标识的。

  在食品安全整治“百日专项行动”中,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确保打击有力、制裁有效。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许可证件;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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