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偿还性资助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通过验收偿还30%

12.10.2014  12:08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0月11日南昌讯(记者 陶望平)11日,记者获悉,为了加强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近日出台。《细则》明确,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采取偿还性资助方式。对于项目到期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经费偿还比例为50%;对于项目到期通过验收的,项目经费偿还比例为30%。

  《细则》中提到的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专项资金(下称“专项资金”)是指南昌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用于支持科技重大项目的资金。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是对重大公益技术研究开发或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产业化前阶段的技术研究开发项目。

  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采取偿还性资助方式。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是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对我市产业优化升级有带动和示范效应、成熟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对于项目到期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经费偿还比例为50%;对于项目到期通过验收的,项目经费偿还比例为30%。项目经费应在项目到期后1个月内按比例偿还,偿还回收资金纳入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使用。

  据悉,财政资助的项目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费、差旅费、人员费、会议费、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其中,管理费不得超过5%。

  南昌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定期分阶段对项目实施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结果没有达到合同书约定的阶段目标任务的,停止拨付后期项目经费,责成整改,整改期限不超过半年。整改不到位的,视情况部分或全部收回已拨付的项目经费,其中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收回比例不得低于已拨付项目经费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