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面深化改革”系列九——科研处:完善管理制度 服务科学研究

12.03.2014  13:49

 

  编者按:2014年是我校全面深化改革年,全年将以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为契机,紧扣人才培养这一核心任务,以内涵建设、创新发展为着力点,全面启动18项改革,为把我校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实现百年名校江财梦而努力奋斗。
  新闻网推出学校“全面深化改革”系列专栏,对本年度校属各单位全面深化改革之举展开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学校“全面深化改革”系列九——科研处:完善管理制度  服务科学研究

      为深入学习贯彻校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改革精神全面深化我校教育事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科研处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以学校科研管理制度的修订为主线,深化改革,促进发展。

      为在科研制度和政策上促进学校做大做强,力争多出高、精、尖的标志性成果,适应新形势和学校科研工作发展需要,自去年下半年以来,科研处针对科研管理制度中的某些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

      本次科研管理制度修订的基本原则是:(1)充分吸收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集到的来自学校教研人员的意见和建议;(2)公平和兼顾的原则,科研计分既要有利于调动各学科发展的积极性,又要公平合理,使努力程度及科研业绩与获得的报酬奖励相匹配;(3)加大重要成果的激励力度,鼓励重要奖项的获取;(4)鼓励团队合作出成果;(5)鼓励科研服务经济社会。

      修订的基本依据是:(1)学校现有基础和发展目标;(2)国际上通行的学术期刊影响因子标准及期刊分区方法;(3)国内同类先进高校的经验和有益做法。

      经过广泛征集全校教职员工的意见建议,结合多年来在管理过程中积累的经验,经过多个范围和多个层面的多次研讨,科研处对九项科研管理制度提出了修订意见,并起草新增两项制度(分别是《江西财经大学标志性科研成果评选奖励办法》和《江西财经大学海归博士论坛暂行办法》),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进行了审议,并分批报校长办公会审批。截止今年2月10日,已有《江西财经大学科研成果计分细则》、《江西财经大学科研成果确认与登记管理办法》、《江西财经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江西财经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和《江西财经大学重要研究项目经费配套资助管理办法》这五项科研管理制度经校长办公会会议审批通过并在学校公文系统公布。修订的其他科研管理制度也将在近期内陆续出台。

      在已经公布的科研管理制度中,《江西财经大学科研成果计分细则》调整较多,主要体现在:将教育部重大招标课题的计分由原来的60分增加为80分;对我校获准立项国家级重大招标项目主持人当年加计科研分8分,子课题负责人当年每人加计科研分3分(子课题负责人不超过5人);《江西经济分析》、《江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研究》与《发展与改革研究》发表的成果每篇计3分;为鼓励合作发表论文,对于第一作者署名为我校的教研人员发表在B级以上刊物的论文,如合作者中有两人以上(含)为我校同一研究方向的教研人员(非师生关系)或者我校教师与海外人员合作,则该论文的科研计分提高至原标准的1.2倍;中文CSSCI、CSCD(核心库)以上级别(含)期刊的英文版,经科研处组织审定,可作为同级别中文期刊予以认定,等等。

      在《江西财经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中,对于经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同意申报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每项给予申报成本一定的补偿;被领导人批示并批转有关部门落实的研究成果,提高了奖励标准;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类成果,也予以一定奖励,等等。

      在《江西财经大学重要研究项目经费配套资助管理办法》中,将“重要研究项目”扩充为国家级研究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规划项目、省部级一类及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公开重大招标项目。并提高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配套资助标准,等等。

      新的科研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激发教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热情,推动我校整体科研水平的不断提升。 (文/科研处  编辑/匡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