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售同权,租房享受同等公共服务

29.11.2017  22:30

  租房人子女可就近入学、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租房支持力度、增加租赁住房供应……11月28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出台18条措施全力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从保障“租售同权”等方面入手,推动我省住房租赁市场的加快发展,到2020年,我省将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和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

  此次我省出台的18条措施,围绕当前我省住房租赁市场存在诸多短板对症下药,从保障承租人享受同等公共服务权利、大力发展住房租赁企业、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等方面,大力发展我省住房租赁市场。明确提出保障承租人享受同等公共服务权利,有本地户籍或已申领居住证,并且以租赁住房为唯一居所的房屋承租人,享有就业、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权益和便利。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制定房屋承租人享受以上公共服务、权益和便利的实施细则。

  为避免“好房难求”现象发生,我省将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鼓励建设合理规模的租赁住房。住房供应紧张的市、县(市、区),应制定新建租赁住房计划,将租赁住房用地供应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或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赁住房供应。同时,允许改建住宅用于租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运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