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山林地建黑火药厂 “非法占地”挨罚项目却未叫停

28.05.2015  13:12

  核心提示

  华明烟花爆竹原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是广丰县近年正在建设的黑火药生产企业,该项目位于山区,仅破土动工就花了一年多时间。

  但项目的建设始终伴随着附近村民的举报,按照村民的说法,该项目最初是以种植马家柚(一个柚子品种)的名义启动的。因村民从2012年就开始举报,各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后发现,该公司多项审批手续未办。

  由于涉嫌毁林取土,森林公安已对此立案。

  到底是种马家柚还是建黑火药厂?

  洋口镇地处上饶市广丰县西部,耕地、林地占到全镇面积的66.3%。该镇有一处叫团基山的山林地,从2012年底开始开发,历经一年多的挖掘机掘进,项目却突然终止。

  对于山上到底是建什么项目?团基山山下的梓里村村民说,开始是准备种植马家柚的,谁知最后变成建生产黑火药的厂子了。

  5月初,记者沿着挖掘机掘进的道路,前往团基山一探究竟。

  洋口镇的企业以烟花爆竹居多,去往梓里村的沿途就能看到两三家烟花爆竹企业的大门,团基山脚下就是梓里村。

  记者在现场看到,挖掘机所到之处,山体都被挖穿。工地现场还有零落分布的一些新建厂房,但无人管理。施工现场一直延伸到当地的一个水库。不过,现场并没有正在施工的迹象。

  当地村民介绍称,这就是华明烟花爆竹原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下称华明公司)正在建设的黑火药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年产黑火药1500吨。

  通过村民的介绍,可以复原出这样的事件轮廓:2012年七八月份,华明公司针对目前洋口烟花厂多,需大量的发射药,而本土发射药厂只有两个,产量供不应求,决定合资兴建一个大型的发射药生产基地。同年11月30日,经广丰县政府办公会议同意该项目组建。

  吊诡的是,该黑火药厂在团基山启动之前,该地要上马的项目应该是种植马家柚。

  记者走访中,在梓里村口看到印有“江西浩杨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洋口镇马家柚基地(下称浩杨公司)”的指示牌,上面显示种植面积为6000亩。

  2012年10月初,该马家柚种植项目在洋口镇梓里村团基山选址。

  但据广丰县农业局马家柚基地建设指挥部事后证实,公司方实际租用的1500亩的土地主要是用来建火药厂,只在外围种植100亩左右的马家柚种苗。

  洋口镇副镇长程衰双也证实:“厂里的手续是从县办下来的,镇政府事前并不知道是要办黑火药厂。

  那么,浩杨公司和华明公司是什么关系?团基山到底是种植马家柚,还是建黑火药生产厂呢?

   村民也发现,土地租赁合同的甲方都没有固定统一。有的是浩杨公司,有的则是七彩公司;需要说明的是,华明公司是由七彩公司企业名称变更过来的,但都是一个老板,为胡某某。

  此事在公司方也得到证实。

  据华明公司负责人受访时说,因安监对花炮企业的规划设计要求,实际建筑场地上占用土地300多平方米,而且只能建在远离居民点的山里面,其余土地将用于种植马家柚树苗。

   非法占地挨罚并被责令限期恢复原貌

  据村民介绍,整个开发项目还有非法用地的嫌疑。

  今年年初,梓里村团基山的遗留问题被曝光,广丰县洋口镇政府曾就此答复省委民生通道:洋口镇为落实2012年度全县马家柚种植大会的精神,确定流转梓里村团基山组林地800多亩、旱地700多亩,合计1500余亩面积种植马家柚。但是,林业审批手续及环评手续还未到位,马家柚只是零星种植,并未全面铺开。

  广丰县林业局林政股陶股长表示,他不清楚梓里村有相关的林地审批事项。

  据了解,2012年3月,华明公司向洋口镇国土资源所报告并提出用地申请。

  这年10月底,华明公司与团基山部分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用该处土地并开始动工,但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实际上,项目上马前,只有少部分村民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

  “我是在对方多次来到家后,才被迫签的字。”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说。当时,合同的甲方是七彩公司。

  该村民说,其并不认可这份2013年8月29日签订的租赁合同,因为合同中的大部分内容只强调乙方的义务,对于甲方的义务却提及甚少。合同还强调:甲方租赁土地经营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收益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干涉。

  2013年8月,华明公司方的数辆挖掘机驶入团基山开始毁林修路。次月28日,上饶市国土局就关于洋口镇梓里村村民陈本牛反映“广丰县洋口县梓里村干部联合烟花厂老板非法占地建厂房”一事后,派员调查取证并现场勘测。调查结果显示,陈本牛反映的地方的确在建厂,且属华明公司的用地。

  伴随着村民的举报,这一情况很快被广丰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知晓,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制止。

  广丰县国土局认为,华明公司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2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华明公司(当时叫七彩公司)就恰恰在这里涉嫌违法。

  事后,广丰县国土局以非法占地违法行为对七彩公司(与浩杨公司属统一的股东)处以27万余元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恢复土地原貌。

  项目并未彻底叫停

  从2009年始,广丰县以安全监管责任分级制的方式对花炮企业进行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监管人员都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监管。企业安全监管由大队长负总责,中队(组)长与企业签订安全责任状,具体抓,监管员落实监管职责。

  但是,由于当地花炮企业多,安全生产事故还是会发生,这让广丰县不得不引入退出机制。

  2014年8月20日,广丰县政府印发《广丰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称,广丰县现有57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之多,到2015年底,广丰县重点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力争要求比2013年底减少25%以上。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2个烟花爆竹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工作安排,该县进一步推进22个重点县烟花爆竹生产“工厂化、机械化、标准化、科技化、集约化”,并通过兼并整合、收购重组、淘汰退出等机制。

  在此背景下,由早期的七彩花炮材料有限公司整合为华明烟花爆竹原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新公司的三个合资人仍是七彩公司的合资方。此消息得到了广丰县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的确认。

  广丰县国土局法规处一位负责人说,考虑到该项目已得到广丰县政府同意,且已投资上千万元,建成后能为广丰县的烟花企业解决大量原材料、降低生产成本,贡献较大,为支持当地支柱产业发展,所以并未彻底停止该项目。

  对此,广丰县国土局对该公司建议,规划调整后再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方可动工。

  但在2013年,洋口镇发现土地承包人华明公司未经林业部门审批破坏植被并造成水土流失,后立即上报广丰县森林公安局。广丰县森林公安局将调查情况上报给了上饶市森林公安局。

  今年4月,广丰县的最新处理意见显示,华明公司已按照安监部门设计规划,建设了部分厂区工房,但相关用地手续并未办理。

  重新开建须办相关手续

  黑火药生产是危险化学品行业,没有环境影响评估坚决不能动工是铁律。

  早在2014年6月10日,广丰县环保局就“华明烟花爆竹原材料制造有限公司黑火药生产线”批复,表示“原则同意该项目办理前期相关手续”。

  同时,广丰县环保局还对华明公司提出要求:“华明公司黑火药生产线建设项目尽快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工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不得开工建设。”厂方的回复是,他们正在配合环保局监督股方面,委托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估。之后,广丰县环保局要求,尽快进行环评及审批工作。但是,至今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

  其实,华明公司只得到了部分建厂审批许可。

  2013年4月17日,经省安监局立项审批,同意其按照设计规划,建设烟花黑火药生产企业。但华明公司在经省安监局立项审批的前提下,并未立即就厂区建设中涉及土地、林业使用上报有关部门批准。

  目前,项目用地涉及地类基本为林地,而厂房延伸出的公路需使用部分耕地。

  根据广丰县的最新处理意见,华明公司要重新开工建设,就必须办理用地、林业审批手续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工作,所有需占用的土地必须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破坏的植被和造成的水土流失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迅速开展马家柚种植工作。

  目前,上饶市森林公安局已经对此立案,涉嫌违法企业的当事人还在取保候审阶段。

  ◎文/图 新法制报记者余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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