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积分去哪了:商户擅改用途 大额消费不计

11.03.2014  08:08

每年消费6万元,一年才累积了2.52万积分;在大型家居建材市场消费2.8万元,却一积分都没有;好不容易积攒了7万积分,却换不到一枚U盘……“鸡腿”已经变成“鸡肋”,信用卡积分兑换礼品“含金量”大幅缩水的同时,正常的刷卡消费想要获得的银行积分也愈发艰难。不少持卡人高呼:我的信用卡积分到底去哪儿了?

现象一

餐饮商户擅改用途

消费者积分压缩没商量

仔细查阅信用卡对账单你可能会发现,某个月对账单里的某笔消费商户名称非常陌生,但是时间和金额都是你在某家餐饮企业、某家小服装店等等的消费,餐饮企业变成了贸易批发行、家电商行等等,相应的这笔消费积分因为商户名称的变更而消失得无影无踪。

工商银行信用卡客户匡先生(化名)收到了2月的信用卡电子账单,共有29笔消费,在核对账单的同时,匡先生惊奇地发现,账单中有三笔消费的商户名称自己根本没有消费过,分别是一家服装店、一家皮具护理中心以及一家家电商行。

匡先生仔细比对发现,这三笔消费的时间与金额都与当时在几家餐厅消费的时间和金额相同,商户名称分明应该是其消费的餐厅,却移花接木变成了服装店、皮具护理中心和家电商行。“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原来是商户玩儿的移花接木游戏,他们自己改变了POS机的用途,开始以为卡片被盗刷了。”匡先生无奈道。

北京商报记者拿到了匡先生提供的信用卡账单,以及相应的餐饮消费签购单,仔细核对不难发现,2月11日一笔在一家粤菜馆554元的消费,商户名称变为“家来兴盛皮具护理中心”;2月20日的一家羊蝎子饭馆消费329元变更为“刘××服装店”;2月23日在一家涮肉坊的124元消费变更为“北京阳坊家电商行”。

同时,北京商报记者对自己的信用卡账单进行查询发现,去年12月21日的一笔238元的消费是在一家餐饮企业,却变成一家贸易公司;同时在10月的一笔1033元的餐饮消费也变更为一家农业科技公司。

一位商业银行相关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其实很多商户POS机确实存在擅自移机和改变用途的情况,但是由于商户数量太多,商业银行确实很难去一一查询商户的POS机是否与其真实用途相同。如果证实POS机确实被擅自移机或改变用途,按照要求商户必须进行整改,最严重的就是撤机。

值得一提的是,之所以这些商户玩起“乾坤大挪移”,主要是不同类型的商户POS机交易手续费不同,餐饮是最高的,一般按照消费金额的近2%来收取,很多商户为了减少手续费而使用其他类型商户的POS机。

但是餐饮商户的“移花接木”在降低自身手续费的同时,也减少了银行从中赚取的手续费,对于持卡人来说餐饮明明是商业银行的积分奖励项目,却因为改变了商户的名称和性质,让本应该刷卡消费获得的积分奖励消失得无影无踪。

匡先生无奈道,“积分奖励本来是银行对持卡人的一种回馈,但银行毕竟是需要盈利的,银行从手续费中赚到了钱,才会给客户更多的积分,否则就成了赔本买卖,所以商户的偷换概念直接损害了持卡人的权益”。

匡先生在2月消费了8389元,账单显示只获得了2000多积分,按照1元=1积分的原则,积分缩水了近1/4。

现象二

大额消费几乎不计入积分

积分缩水近半

辛辛苦苦用了一年多信用卡,最后获得的积分还不到累积消费金额的一半,到了兑换礼品的时候,也很难兑换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由于信用卡持卡客户的消费喜好各不相同,北京商报记者调查近十位信用卡持卡人的消费状况以及积分累积情况发现,发卡量相对越大的银行,给予的积分越少。正在处于拓展阶段的商业银行,则会给予持卡人更多的积分。

某大型股份制银行信用卡持卡客户2月中旬在一家居卖场消费了2.8万元,本以为会获得2.8万积分,结果到月底账单寄送过来的时候,发现并没有2.8万积分,咨询银行客服后得知,对于家居建材这类批发类客户,银行暂不给与积分奖励。

而另一家国有银行北京地区的客户向记者出示了她1月的信用卡账单,共消费1369元,积分559分,其中在稻香村消费384元、金鼎轩175元,另一则为在重庆市某酒行消费810元,但是这810元的酒钱并没有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同时,这位持卡人表示,在医院进行的刷卡付药费也没有积分。

一位交通银行的信用卡持卡人萧女士表示,她每年的消费额在6万元左右,累积积分只有2.52万分,“从2011年办卡之初积分就没有使用过,不知道中间有没有进行清零,如果没有,那积分的压缩程度确实令人失望”,萧女士直言。

前面提到的匡先生也发现,自己2月消费了8000多元,但是最后才获得了2000多积分。而该行的信用卡中心客服人员表示,人工客服对信用卡积分的标准并不了解,什么消费该积分,都是系统自动识别。匡先生表示,自己知晓批发类并不算积分,但是自己在苏宁电器刷卡消费还是没有计入积分,而且自己半年消费大概6.6万元,累积积分只有1.5万分。

对于在苏宁购物为何不累积积分,该行信用卡中心相关主管解释道,系统显示匡先生在苏宁电器的消费属于跨行消费,即商户安装的POS机并不是工商银行POS机,而且通过POS机刷卡消费给不给予积分奖励,在POS机设置的时候就已经设定好了,此后系统会自动判断,是否属于累计积分的标准。

但是北京商报记者发现,各家商业银行的积分标准不尽相同,而且差距很大,如一位北京农商银行的信用卡客户,从去年11月开卡至今共消费9968.62元,累积积分却有9846分,同时最近在苏宁电器有一笔4699元消费,在信用卡积分明细中明确累积了相应的积分。

北京商报记者调查了十位持卡人的积分情况发现,多数持卡人消费金额和积分的比例为1:0.5,有些网购较多的客户积分压缩可能是消费金额的1/4。

记者查阅了多家商业银行的信用卡积分规则发现,多家银行对于网购、批发类商户、转账交易、房产销售专业类商户都不会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但是在不给予积分奖励的条款中,不少银行有一条“其他认定不应累积积分的交易均不累积积分”。当记者问及“其他”代表哪些时,有银行客服表示不知情,有的则表示相应的标准不方便透露。

不少持卡人表示,“其他”一词尽显银行的霸道,这笔交易到底该不该积分,银行说了算,那还不如从开始就不给予客户相应的积分奖励。但是商业银行也觉得很无辜,“信用卡积分压缩和贬值也是银行的无奈之举,毕竟刷卡手续费下调,银行不想成为惟一埋单者”。某股份制银行信用卡中心负责人表示,其实“羊毛出在羊身上”,为了弥补刷卡手续费损失,银行只能不断调整信用卡积分兑换规则,让信用卡积分不断缩水。

同时,目前各银行信用卡部门与客户签订的条款早有“埋伏”,内容中都有“各项积分兑换项目、兑换标准、兑换规则均以我行最新规则为准”之类的说明。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新收费标准,对刷卡手续费进行了下调:餐娱类包括餐饮、宾馆、娱乐、珠宝金饰、工艺美术品的整体刷卡费率为1.25%,此前标准为2%;一般类如百货、批发、社会培训、中介服务、旅行社及景区门票等消费的刷卡费率为0.78%,此前的标准为1%;民生类如超市、大型仓储式卖场、水电煤气缴费、加油、交通运输售票刷卡费率为0.38%;公益类如公立医院和公立学校刷卡消费,发卡行和银联组织都不得收费,收单服务费的价格按照服务成本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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