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农粮局积极做好新版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工作

03.06.2016  14:40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和江西省渔业局《关于加快推进新版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全南县农粮局在做好新版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发放工作中,严格按照办证程序发证,切实做好新版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工作。

  一是严把养殖使用证材料申报关。对每一块养殖水域,都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养殖水域使用证申请表、养殖水域承包合同、养殖水域发包单位的证明书、养殖水域的水质情况及经营者的有效身份证等五份材料。

  二是严把现场查验关。工作人员必须到位现场勘察、测量,并与地图进行比对,确保每一块申办养殖证的水域位置准确、面积准确、四至界限准确。并详细了解了该水域养殖方式和养殖类型及国有和集体水域权属状况。

  三是严把发证水域身份审核关。通过找访谈村级、村小组干部和周边群众,核对村级土地权属发包情况,做到土地身份明确、水域位置准确、养殖经营者的身份确实、承包期合理。

  四是严把发证公示关。对每一块养殖水域,在发放养殖水域使用证前,在水域所在地进行公示。只有在公示期内没有他人提出权属异议的养殖水域才可以发放养殖证。

  五是严把发证操作关,细致录入。按养殖证发放相关要求,做到规范操作,并加强对已发新版养殖证的管理,同时做好对旧版养殖证进行换发、延展、注销、变更、修改等,及时录入中国渔业政务网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系统,并将相关资料保存登记与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