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法院纪检组:积极探索司法改革后廉政风险防控新措施

15.03.2017  03:32
  当前,我省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正按照中央的部署全面铺开、加速推进,随着司法改革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实行,审判权力运行发生结构性变化,廉政风险防控点也随之发生变化和转移,如何加强司法改革后廉政风险防控成为摆在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一个紧要的课题。驻省法院纪检组积极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研究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注重加强学习调研,找准痛点。围绕司法改革后权力运行的特点规律,进行研究探讨,派遣学习调研组赴海南等司法改革先行地区学习借鉴先进经验,针对司改后法院廉政风险防控点开展理论研讨,组织对法院权力运行清单进行梳理,找准廉政风险点。二是积极开展先行先试,形成经验。指导、督促司法改革试点的九江中院针对司改后廉政风险的新变化,探索制定了司法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查找了审判执行中55个廉政风险点,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17条防控措施。三是结合实际制定我省法院的防控措施。搞好顶层设计,在司法责任制改革中同步设计法官惩戒制度,建立法官惩戒委员会及办公室,研究制定相关制度规定。公布全省法院权力运行清单,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建立合议庭成员定期交流机制,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加强权力监督,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规范有序运行,有效防控廉政风险。(驻省法院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