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积极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8.09.2016  03:36
  9月21日,抚州市委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集中观看中央监察部副部长王令浚同志在省委中心组学习会上作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辅导报告。

  会议强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条例》,切实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自觉用《条例》约束和警醒自己。要坚决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市四套班子领导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争当标杆、走在前列,全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9月27日上午,抚州市纪委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集体学习观看了监察部副部长王令浚为省委中心组所作《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辅导报告录像。

  会后,大家纷纷表示,王令浚副部长的报告思路清晰、理论严谨,解读《问责条例》深入浅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违反《问责条例》的行为敢于亮剑、敢于较真碰硬,发挥震慑效应,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推动各级党委、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决维护《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抚州市纪委 卫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