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荣获“2019年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

16.01.2020  10:33

近日,江西省水利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节约用水办公室联合发文,授予88家单位“2019年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学院荣获“2019年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

此次是学院首次被评为“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学院节水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在学院党委正确领导,各院(系、部)、各部门协同一致,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全院师生将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进一步加强节水型单位建设,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社会节水工作中的带头示范作用。为推动学院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贡献一份力量。

(总务处供稿   杨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