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再取消9项进户执法项目 今年已取消三批29项
31.05.2014 15:28
本文来源: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5月30日电(记者 杨迪)近日,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取消9项进户执法项目。这是今年2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以来,税务总局取消的第三批进户执法项目。至此,税务总局今年已分三批取消29项进户执法项目。
据了解,2014年3月3日,税务总局公布了包括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调查巡查、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调查巡查、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采集、车价信息管理等在内的首批取消10项进户执法项目清单;3月6日,又公布了包括非居民享受协定待遇事项的核实、特别纳税调整跟踪管理、出口退税审核中特别关注信息审核在内的第二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
这次取消的9项进户执法项目分别是: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认定调查核实、纳税人多缴税款退税(费)审批调查核实、注销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符合条件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实地调查核实、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采集、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调查巡查、企业重组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的确认备案、汇总纳税企业信息备案调查巡查、外埠纳税人经营地申报查验货物调查巡查。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认为,税务总局经过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深入调查研究,接连取消部分进户执法项目,是促进职能转变的自我革命,不仅有利于减少纳税人应对进户执法成本,减轻税收负担,保障纳税人权益;还有利于顺应征收管理方式转变,促进科学管理,提升税务形象。
税务总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凡是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税务总局规范性文件没有明确规定进户执法的项目,各级税务机关一律不准自行设定,切实解决“多头检查”、“重复进户”的问题,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真正做到“有需求有服务、无需求无打扰”,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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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5.2014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