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江西国税局给税收执法划“警戒线”
12.11.2015 11:10
本文来源: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近日,江西省国税局出台《江西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了税务登记、认定管理、申报纳税和税收优惠等10大类61种应当追究的税收执法过错责任形式,通过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办法规定,税收执法过错责任指税务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导致税收执法行为违法违规应当承担的责任。执法过错行为按照情节轻重分为轻微、较轻、较重和严重4个等级,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形式分为行政处理和绩效管理考核扣分。
江西省国税局督查内审处处长陈玉萍表示,办法的出台给税收执法行为划定了“警戒线”,使执法过错追究工作在开展时更有据可循,追究责任更具体、更公正,进而增强了税务人员在税收执法过程中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本文来源: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12.11.2015 11:10
省委第九巡视组向省工商联党组反馈巡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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