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泛长三角区税务协同互助成效初显

23.07.2015  17:48
      自2014年12月以来,江苏省国税机关凭借信息交换共发现潜在税收流失20多亿元;2014年,宁波市地税局通过风险排查,化解纳税人涉税风险19090户次,督促纳税人自查补税7.2亿元;江西省国税局、地税局优化国地税联合办税平台,办理涉税事宜平均提速近40%,形成了“进一家门,办两家事”的办税服务模式……这些正是泛长三角区(江浙沪甬皖赣)税务机关建立涉税信息交换联动机制,采取措施推动税收管理与服务协同互助所取得的成效。
      据了解,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对进一步开发黄金水道,加快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重要部署。泛长三角区税务机关紧紧围绕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工作思路,主动作为,改革创新,采取措施推动税收管理与服务协同互助。
      今年以来,泛长三角区税务机关按照长江经济带税收协同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非正常户基本信息、欠缴税款信息和流失发票信息等信息交换工作,积极推动与安徽、江西税务机关的信息交换,并扩展加强了申报信息、发票信息和行业税负信息的互换,初步形成覆盖泛长三角区的涉税信息交换联动机制。
      同时,泛长三角区税务机关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安徽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推进涉税信息共享,与本省40个部门单位明确了提供近150大类涉税信息的内容和职责。浙江省地税局与省质监局、工商局等16个部门签署合作协议或备忘录,实现了信息传递和部门协作。
      泛长三角区税务机关以建立涉税信息交换联动机制为契机,强化国地税协作配合。目前,泛长三角区各省市基本实现了省(市)内国税、地税机关的全面合作。安徽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加强管理,探索由国税机关代征地方税费,研究出台全省统一的优惠政策备案管理规范和股权转让业务所得税征管规范。浙江省国税局、地税局成立省级国地税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具有共性的重大问题,探索实行国地税共管户联合管理。江苏省国税局、地税局实现了所有涉税处罚统一裁量。宁波市国税局、地税局就联合开展税源管理、强化纳税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促进征管协同、创新税收服务。
      在实现内外部信息交换与共享、强化国地税合作的基础上,泛长三角区税务机关采取措施推动区域税收管理与服务协同互助。安徽省国税局、江西省地税局和宁波市地税局开展清理税收政策及税源管理事项工作,统一执行政策,为税收征管合作奠定基础。浙江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探索纳税人信用信息在各部门间共享利用。江苏省地税局在省域范围内实现企业外出经营信息在机构所在地与经营地的实时共享。江苏省国税局加快推进税收资质互认,对纳税人已享有的税收资质,在纳税人省内迁移时,承接地主管国税机关继续认可,建立省级纳税信用级别联合评价工作机制,对纳税人不良记录实施动态管理,按季调整纳税信用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