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18部门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  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行联合惩戒

23.12.2015  10:37

  近日,鹰潭市发改委、国税局、地税局等18个部门共同签署印发合作备忘录,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行联合惩戒。

  依据该备忘录,联合惩戒对象为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等有关规定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中所列明的当事人。市国地税部门将通过门户网站、主流新闻网站、社会媒体等方式定期公布重大税收违法信息,并传递给实施联合惩戒的相关单位。

  相关联合惩戒措施包括将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定为D级、阻止出境、限制担任企业法人等职务、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等13项,受惩戒的当事人将受到税务机关的严格管理及检查,未结清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时,无法办理出入境手续,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动车等高消费行为,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等。同时,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也将作为金融机构融资授信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