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繁荣稳定的根本保障——纪念香港基本法颁布二十五周年

05.04.2015  12:17

 1990年4月4日通过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已经走过了25年辉煌历程。25年后的今天,我们回顾香港“一国两制”实践的历程,总结香港基本法实施的成功经验,对于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书写“一国两制”伟大实践新篇章,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香港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和政策,是“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在香港后过渡时期,香港基本法作为处理香港后过渡时期事务、筹备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指南,确保了香港政权顺利交接和平稳过渡;香港回归祖国后,香港基本法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法律,确保了国家对香港基本方针政策的实施,为香港繁荣稳定提供了根本保障。实践证明,香港基本法是一部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好法律,要倍加珍惜,坚定不移地加以贯彻执行。

  历史的经验昭示我们: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基本法,要全面理解和把握“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始终坚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宗旨,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权力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香港自身竞争力有机结合起来,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

  历史的经验昭示我们: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基本法,要坚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地位,全面理解和把握宪法和基本法规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度,把基本法的所有条文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并且放在宪法规定的框架内加以理解和执行。香港基本法是根据我国宪法制定的,宪法和基本法一起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任何时候都不能割裂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不能把基本法的条文对立起来,选择性地执行。

  历史的经验昭示我们: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基本法,要尊重历史,维护法治,以基本法的规定为共同基础,讨论、解决香港“一国两制”实践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香港基本法起草工作历时四年八个月,过程高度开放、民主,广大香港居民广泛参与,体现了包括香港居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凝聚了中华儿女的集体智慧。深入了解基本法的制定过程,重温基本法起草过程中香港社会达成的共识,把握基本法的精神实质和立法原意,不仅是当前的现实需要,也是香港全面落实“一国两制”的长远需要。

  当前,香港基本法实施的一项重大任务就是落实行政长官普选。香港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就行政长官普选问题作出决定,为2017年实现行政长官普选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依法实现行政长官普选,是香港主流民意的殷切期盼;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发展符合香港实际的民主制度,推进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目标的实现,是中央和特区政府的一贯立场。只要全体香港居民严格遵循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基础上理性讨论,求同存异,就一定能够实现香港民主发展的历史性进步。

  机遇稍纵即逝,未来任重道远。此时此刻,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依法治港对香港前途命运的极端重要性,更加深切感受到在香港社会形成遵守基本法、维护基本法良好风尚的现实紧迫性。希望香港同胞珍惜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增强实施基本法的自觉性,不断丰富基本法实践,在“一国两制”的鸿篇巨制上,写下不朽的香江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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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