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人家装空调钻洞 居民状告住建局不作为

21.11.2013  19:10

  楼先生的职业是工程师,他住在滨江的钱塘春晓,这个楼盘正是楼先生设计的。

  这里有些专业知识,需要先交代一下。按设计,钱塘春晓的外立面墙,由防水层与混凝土层组成。其所用混凝土的使用环境,为一类(室内)环境。也就是说,若在外立面钻洞,就会破坏混凝土的质量。

  因此,钱塘春晓建成时,都为住户统一安装了中央空调。同时,在交房时,每户都签署了“入伙交接单”。上面明确,“各住户勿须另行安装其他室外空调”。

  楼先生住某幢202,昨天的一场官司就因他的邻居302住户而起。302在外墙面安装了空调,且打穿了墙面。

  今年1月,楼先生向区长热线反映,结果,滨江区住建局责令302拆除空调、填补了外墙的洞,又将结果书面告知了楼先生。

  不过,之后,302又从自家玻璃开洞,将空调冷媒管穿过玻璃,重新将外机安装在外立面。

  这个举动,被滨江区住建局视为已经处理毕。但楼先生不服,遂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滨江住建局行政不作为。

  昨天,这场庭审在滨江区人民法院举行。

  楼认为,交房时签署的“入伙交接单”,可视为业主临时公约。按《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应该遵守临时公约的规定。

  同时,楼提出,对于高层住宅,外立面结构,就是整幢楼的承重结构,302的行为,不是通过简单修补,就能使外立面恢复原状的。而且此前行为,显然已经让外立面受损。

  但是,楼指出,这些问题的存在,最大原因,是房屋的主管部门滨江区住建局。由于其行政不作为,管理不善,没有及时制止,才导致这个问题产生。故将其告上法庭。

  法庭上,住建局提出反对意见。该局认为,之前已经处理该事件,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楼先生,已经履行了行政职责。至于结果是否让楼先生满意,不影响这件事的性质。

  同时,住建局也指出,法律并未赋予住建局拆除居民空调的权力,没有行政权力,哪里来的不作为?

  经过近3个小时的庭审,这起居民状告住建局的行政诉讼案,并未当庭宣判。当天,该案以法官宣布休庭,暂告一个段落。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