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中心任务 加强改革创新
我代表中共江西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3年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任务。省委常委会认真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作的工作报告,审议了省纪委常委会工作报告。省委书记强卫同志将在会上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3年,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积极跟进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步伐,抓住中央巡视组对我省巡视的有利时机,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腐败、纠正“四风”、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等工作,以“钉钉子”精神,一锤一锤持续发力, 一步一步往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新突破
省委、省政府制定了《江西省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由省委书记、省长和其他省委常委、省政协主席带队,单独对11个设区市和46个省直单位201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组织省政府6个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向省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并对其进行民主测评;引入社会评价机制,一年两次对设区市和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测评,促进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
(二)查办案件力度显著加大
把惩治腐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既打“老虎”、又拍“苍蝇”,严惩了一批腐败分子。立案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419件(同比增长48.1%)。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45087件(次),立案5855件,其中,厅级干部7人、县处级干部141人(同比增长33%);结案6024件,党纪政纪处分660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39人(同比增长17.7%)。及时办理中央巡视组移交的120件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信访件,已立案5件,做到件件有着落。省纪委监察厅班子成员改进作风,带案下访。集中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信访问题和违纪案件,全省立案查处基层党员违纪案件4541件,处分5068人。全面清理案件线索,加强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对违反办案纪律的坚决查处。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122件1693人。全省法院系统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案件822件1287人。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取得显著成效
省领导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为全省党员干部带好头作表率。省纪委加强监督执纪,先后约谈11个设区市纪委书记和43个省直派驻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治理“舌尖上的腐败”、“车轮上的腐败”、“会所里的腐败”,到发出“月饼禁令”、“贺卡禁令”、“烟花爆竹禁令”,狠刹用公款吃喝、收送节礼、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积小胜为大胜。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党员干部610人,党纪政纪处分288人,省纪委对18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四)专项治理扎实有效
在全省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治理,以重典治乱的决心,施行“当干部不能收红包,收红包就要丢官帽”的新政策。专项治理期间,上缴“廉政账户”的“红包”款6066.59万元,立案查处涉及“红包”问题案件29起29人,省纪委通报5起典型案件。开展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工作,全省发现违规资金10亿元,纠正9.65亿元,处理2088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42人,收缴的违规资金全部用于改善民生。开展“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全省发现“小金库”487个,涉及金额2.1亿余元。开展企业发展环境和行业不正之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全省查找问题3177个,督办整改2965个,问责7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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