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不立" 打工妹替父母还债讲诚信立大业

29.08.2014  18:17

    广丰县金鼎影城负责人郑兰凤在当地是个家喻户晓的人物,她用12年的时间还清父母治病欠下的所有债务。之后凭着诚信经营,又闯出了自己事业的一片新天地。2013年8月,郑兰凤荣登“中国好人榜”,被评为“诚实守信好人”称号。

     人死债不烂 12年替父母还债

    郑兰凤1961年出生,广丰县壶峤乡壶峤村人。1977年,她读高三。“父亲突然患上一种怪病,吃不下东西,一咽食,喉咙就疼。”郑兰凤说,高考前3天,父亲因病去世,她带着悲痛参加高考,结果以一分之差落榜。

    补习那年,郑兰凤的母亲又查出患癌症。高考后3天,母亲也去世了,而她再次落榜。当时家里为了给父母治病,不仅花光了所有积蓄,还向当地村民借了不少钱。“有100元的,500元的。前后向村里乡亲借了共计3.7万元。”面对这些没有借条的债,郑兰凤一笔笔记在本子上。

    “农村有种说法叫‘人死债烂’。当时也有人担心,怕我们还不起。3万多元在那时是笔很大的数目,究竟怎么还,我脑子里没想法,只想先到县城找个工作,一点点还,一定要还上!”郑兰凤说。就这样,17岁的郑兰凤孤身一人到县城找工作,为父母还债。

    最初,她在县城东门砖厂做杂工。每天天一亮,就到砖厂挑泥土。没做惯体力活的郑兰凤为了能在县城站住脚,靠着一股子韧劲坚持了下来。1983年春天,县乡镇企业局招待所要招洗碗工。她得知消息后,便跑去应试并被录用。由于郑兰凤踏实肯干,1988年,郑兰凤被转为招待所正式工。

    1978年大年三十那天,郑兰凤来到邻居郑端午家,拿出了她的第一笔还款50元,到1990年12月,历经12年,郑兰凤终于还清了所有欠款。

     人无信不立 诚信经商事业红

    曾有机会,能让郑兰凤一次性还清债务。1983年11月26日,她正在招待所干活,抹桌子时发现桌上有一个用报纸包的纸团,打开一看,里面竟是一沓沓人民币。郑兰凤没有丝毫动心,将钱交给招待所所长刘火祥,经清点,包内共有4万元现金,最终这笔钱分文不少地交还给了失主。“那不是我的钱,我不能要!”郑兰凤告诉记者。

    人无信不立!这是郑兰凤坚持的人生信条。不管是替人打工,还是自己做老板,郑兰凤都恪守诚信做人的信条。2010年,郑兰凤在县城经营一家电器商城。当年10月16日晚,她在清算账目时,发现打入她账户的一笔28.88万元的款项有问题。据查,钱是桐畈镇家电商吴亨波转入的,但对方实际需要支付的货款是2.888万元。她随即连夜通知对方。“郑大姐,你没搞错吧。”吴亨波接到电话,有点疑惑。“吴老板这是真的!”郑兰凤很肯定。经确认,证实是吴亨波在打款时多按了个零。第二天一早,郑兰凤将多出的25.992万元退还给吴亨波。为此,吴亨波带着全家来到县城感谢郑兰凤,并给她送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诚实好人郑兰凤。

    靠着诚信,郑兰凤一步步走向了成功。如今她不仅有电器城、培训学校,还有一家电影城。“诚信就是金,也是一笔最珍贵的无形资产,是立人之本也是立业之本。”郑兰凤不仅把“诚信”作为她的企业文化,而且时刻践行着,如今她正收获着诚信带给她的丰厚回报。

     记者手记:

    “言必信,行必果”。诚信自古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进入现代社会,多元的社会组织形态更离不开诚信的道德底线。从河南七旬老翁花书增受骗之后仍坚持打工17年还债,到郑兰凤替父母还债12年,这些“不昧良心”的诚信坚守者,受到社会各界一致“点赞”。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人人学做“郑兰凤”,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每个人最终也将成为坚守诚信的受益者。(来源:江西日报 记者吕玉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