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满月 北京二中院行政诉讼立案增20倍

11.06.2015  12:41

  昨天,市二中院就实施已满一个月的立案登记制执行情况进行通报。据统计,自5月1日至5月31日,该院一审共登记立案237件,同比增长3.2倍,其中行政诉讼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更是增长了20.3倍。法院表示,有部分起诉人对立案登记制的理解存在误区,导致无法完成立案程序。

   一个月立案237件

  据二中院统计,一个月来一审立案窗口累计接待当事人2000余人次,共登记立案237件,较去年同期增加180件,同比增长3.2倍。其中,现场登记立案190件,在法定期限内立案47件。其中,行政案件登记立案85件,较去年同期增加81件,增长20.3倍;民事案件登记立案61件,较去年同期增加21件,增长52.5%。

  在此期间,二中院共出具不予立案裁定15件,其中行政裁定14件,民事裁定1件,较去年同期增加15件。

   十余部委机关被诉

  二中院表示,与改革前相比,立案登记制度实施以来法院不仅要向当事人发放多种诉讼材料,还需要向当事人解释、释明更多内容。除当场录入的案件信息外,当事人通过邮寄方式要求立案的数量也比去年同期增加了一倍多。

  而在行政诉讼案中,被告涉及了十余个国家部委及北京市政府等行政机关。二中院表示,随着行政案件数量的大幅攀升,一审行政案件数量更是从去年同期的4件跃升至今年的85件,该院预计行政审判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部分起诉存在误区

  二中院副院长路宏利表示,立案登记工作中发现部分起诉人存在对立案登记制的理解有误,或诉讼准备不足,造成立案困难等情况。“有部分起诉人认为,审查制变为登记制后,无需经过任何审查,只认为把起诉状递交到法院,法院就必须无条件立案,这些观点并不符合立案登记制改革精神。”路宏利称,只有“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才可以通过登记,成为法院审理的案件。

  针对行政诉讼案件激增的情况,路宏利表示个别起诉人对一个行政行为拆分成若干个环节,并将每个环节进行单独起诉,或是将行政环节中涉及的每个部门统统起诉一遍,这些均会发生无法立案的情形。

  路宏利建议当事人应准确把握立案登记制精神。在提起诉讼前准确把握起诉条件,使起诉更加具有针对性。同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不诚信诉讼行为。对于滥用诉权特别是恶意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处理。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