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立法研究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暨第七次全省地方立法理论研讨会在昌召开

27.09.2017  19:11
  

  9月25日,江西省立法研究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暨第七次全省地方立法理论研讨会在南昌召开。会议传达了第二十三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主要精神,总结了省立法研究会换届以来工作情况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开展了论文研讨交流并对优秀论文进行了表彰,补选了江西省立法研究会第五届理事会会长、部分副会长、秘书长和部分理事。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立法研究会会长龚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社联负责同志到会致辞,省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同志到会指导。

  龚建华充分肯定了省立法研究会自换届以来,在组织立法理论研究及交流、参与地方立法实践和开展民主法制宣传等方面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以及为加强和改进我省地方立法工作、促进法治江西建设发挥的积极作用。

  龚建华指出,立法理论研究作为立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政策性,广大立法工作者和法学工作者务必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始终坚持正确的立法研究政治方向。必须坚守一条红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定一个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理论研究工作的始终,确保把党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贯彻到研究会的各项工作中;必须坚持一项准则,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民生问题立法的研究攻关,及时提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立法思路和工作方案,为地方立法提供智力支持。

  龚建华强调,地方立法理论研究要紧密结合立法工作实际,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着力从立法要切合实际、可行管用、精准精细、依法立法四个方面,探求科学的立法工作客观规律,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指导和遵循。

  龚建华要求,面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江西建设的新要求,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积极开展立法理论和实践研究,主动参与立法科研攻关和立法工作实践,建设好我省地方立法理论研究的“阵地”。要加强研究会队伍建设,锻造一支政治上强、业务上精、作风上实的立法理论研究队伍,不负重托,不负众望,努力开创我省立法理论研究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文、图:曹国宪、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