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美:对企业污染岂能“有举报才调查”

07.01.2014  18:39

  污水不断,臭气熏天,前几天,济南历城区鲍山街道梁王村村民给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今日报道》打来电话说,村里的石河河道好几个管道在排污水,大家伙是苦不堪言。历城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回复记者说:“有举报我们才去查啊,你像历城区这么大,我们每天到处去跑不是这样子的,它哪边排污我们不知道,我们不可能每天开着车到处去查,因为我们案件都忙不过来。我只是接举报电话的,不是我去处理这个事情。”(1月6日《齐鲁网》)

  面对“污水不断,臭气熏天”的环境污染现状,作为职能部门环保局给出了他们的答案——“有举报我们才去查”,用法律俗语说就是“民不举,官不究”,而且还给出了“有举报我们才去查”的现实困难和理由。看上去环保部门的说法应有道理,确实污染企业太多,管辖区域面积又广,环保部门的人手并不多,不可能挨个巡查,只能等老百姓举报。

  但是,企业污染环境,不同于一般的民事侵权案件,而是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的强行法律。所以,从法理角度说,并不适用民事上的“民不举,官不究”原则,职能部门有义务主动介入,而不是坐等老百姓举报才介入,对环境污染不能“有举报才调查”。环保部门以“有举报才调查”回应环境污染,实质上就是在为自己的渎职和行政不作为行为找一个堂皇借口。

  其实执法部门发动群众监督企业污染,呼吁和鼓励群众举报企业污染,固然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可以增强监督力,掌握更多的企业污染线索。但是,发现和查处企业污染行为,归根结底是环保部门的本职工作,是环保部门首先必须承担的职责,环保部门不能因为有了群众举报渠道,可以放弃对企业污染的发现和巡查,不能把一切责任推给老百姓,依赖老百姓的举报。毕竟愿意和敢于举报企业污染的老百姓是少数,而且很多企业在厂内偷偷排污,这是老百姓无法了解的。

  前几日,浙江宁波市一位副市长大骂黑心企业制造污染是“赚断子绝孙的钱”,很多人为之叫好,而从环保部门的“有举报才调查”作风来看,企业家之所以黑心、之所以敢“赚断子绝孙的钱”,正是环保部门自己惯出来的。因此,从现实层面说,除了惩治污染企业之外,还有必要查处环保部门的行政不作为,让这帮坚守“有举报才调查”作风的渎职官员受到应有的处罚,只有这样绿水青山才能得到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才会好转。

  总而言之,如果环保部门继续以“有举报才调查”作为借口,坐视黑心企业家“赚断子绝孙的钱”,乱排乱放废水、废气、废物,那么无论出台多少环保法律都只是一张废纸,企业家只会走上黑心道路,而不是流淌道德的血液,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