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行乞男童“打死你”是封控告信

26.12.2014  11:34

  12月24日,上海顾女士的一段行乞女子打骂上海地铁乘客的视频,在网上广为流传。经查,该行乞女子在警方有多次记录。令顾女士吃惊的是,行乞女子随身带着的孩子也朝着她说:“打死你”。(澎湃新闻12月25日)

  大人带领小孩在地铁里行乞,面对乘客的善意拍摄,大人对拍摄者进行了不间断辱骂,更令人心痛的是,年幼的男童也向拍摄者叫嚷着“打死你”。男童的叫嚷,真实反映了孩童受惊吓的可怜。不管是受惊吓后发自内心的应激反应还是长期灌输下的被动反应,都突出显现了男童在行乞中的伤害之深。

  而据警方调查,带小孩行乞的两位妇女在地铁警方有着多条记录。这样的行乞,看得到的只是成人世界里谋取钱财的粗鄙短浅,却无情地伤害着年幼无知的孩童。是家庭变故导致必须出来行乞还是专业乞讨人员控制未成年人行乞,应该有一个明晰的答案,抛却社会治安、地铁秩序等光鲜的口号,只为那个“乳臭未干”的孩子能够健康成长,也必须要查清事实。

  近些年来,在一些都市里,专业乞讨者已然取代了因生活困顿而乞讨的落魄者。乞讨者工作时落魄潦倒凄惨无助,“下班”后却可摇身一变名牌加身,手拿iPhone6,极尽奢华。乞讨者乞讨行为虽不违法,但非法控制行乞者身体自由、诈取他人钱财的行为,则有违法律,同时也欺骗着公众的感情。带小孩行骗,大人的言行会对小孩产生欺骗性的误导,让他们不自觉中接受只要能得到钱,人格和尊严都可以丢弃的人生观。男童对拍摄者的一句“打死你”正是这种长久误导后的真实反映,更是对这些带领小孩行乞的检举和控诉。倘若不是耳濡目染,本来应该是享受母爱、可以撒娇的儿童,却要出来充当赚钱的“工具”,这样的行乞,残酷一点儿,不值得的怜悯,应该严肃治理。

  而面对这样的行乞,警方只能进行简单的问讯,而没有进一步做相关处理,这正是那些专业乞讨者可以在地铁等交通工具长期存在的原因。

  曾有媒体曝光,一些非法组织控制着部分行乞者,特别是一些老年人、年幼儿童,有的直接被打断腿、弄断手指。越是悲惨越容易乞讨。此次被曝光的行乞案例,行乞的男童虽然仍可以“自由”进出、肢体健全,但却不能自由决定是否停止行乞,着实令人心痛。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明确规定了家庭成员利用未成年人行乞,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将会被取消监护权。倘若两位妇女确实是其亲属,应该严肃追究两人的法律责任甚至要取消其监护权。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也就是说,如果对残疾人或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采取“暴力、胁迫”手段要求其乞讨的,则有可能涉嫌“强迫乞讨罪”。强迫乞讨罪的主体仅要求任何已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并不排除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倘若不是家庭成员,就必须要惩处这些人员非法控制儿童进行行乞的丑恶行为,让行乞男童尽早重回温暖的家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