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本职 主动作为

06.08.2014  20:53

2013年以来,宜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镇村联动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镇村联动建设,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指示精神,通过开展镇村联动建设发展工作,积极探索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在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中,用地问题尤为凸现,被视为制约城镇化和镇村联动建设的瓶颈,宜春市国土资源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在无成熟经验借鉴的情况下,立足本职,主动作为,为推进镇村联动建设提供用地支撑进行了有益探索。

一、目标任务与现状

1、宜春市镇村联动办公室在全市10个县(市、区)选取19个镇及周边一公里左右范围内的3-4个自然村作为本次镇村联动示范镇(重点镇)实施范围。19个示范镇均为所在县市区经济基础好、优势较明显、发展潜力大的镇。

2、19个示范镇(重点镇)项目建设“二十个一”和“五个提质改造”项目共285个,总投资18.5亿元。通过镇村联动建设新建成“二十个一”分为四类:一是基础设施类(6个):小型垃圾转运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公共停车场、一批公厕、文化健身广场、一批交通及安全设施(红绿灯、斑马线、天网工程等);二是功能配套类7个:公立幼儿园、文化站、连锁商业超市、公园、运动游园、金融网点、快递网点;三是公共管理类4个:设立规划所、环卫所、城管所、交警中队;四是品味提升类3个:一批联动村(六改四普及、三绿一处理)、风景林、统一标识标牌。

3、19个示范镇(重点镇)增减挂试点项目区总面积为8346.93亩,其中拆旧面积4360.7亩、建新面积3986.23亩,涉及村民1.13万户,人口4.27万人。

二、用地难题与原因

1、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少,镇村联动用地需求多,用地保障难度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少,镇村联动用地需求多,用地保障难度大。2013年上级下达我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9270亩,各地政府均在年初作出了安排,大都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工业园区建设等,几乎没有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用于镇村联动建设,据统计,19个示范镇“二十个一”和“五个提质改造”项目用地需求达6203.1亩,缺口较大,仅靠省厅下达用地计划无法调剂解决镇村联动的新增建设用地需求。

2、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调整修改规划存在难度。由于上级下达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有限,规划发展的重心大多用于了城市规划区和工业园区等,乡镇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一般很小,按镇村联动建设要求,二十个一”和“五个提质改造”项目选址还不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之内,新建项目用地存在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问题,调整规划难度大,因此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调整迫在眉睫。

3、土地市场低迷,土地融资较为困难,镇村联动建设资金需求多,资金保障压力大。目前,宜春市推进的镇村联动建设发展投融资体制,主要是以财政资金投入为主,财政投入的建设资金来源是卖地,主要是通过每个示范镇(重点镇)100亩土地增减挂指标拍卖所得。然而,由于今年房地产和土地市场低迷,各地很难按时间节点将土地拍卖出去,即使拍卖出去了,成交量和价格也比较低。受资金限制,一些投资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不能按期开工,有的项目即使开工了,但进展缓慢。

4、“三清一控”工作开展有待加强。宜春市在2008年就下文,要求各地在乡镇成立规划管理机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牌子基本挂了,但人员却没到位,村镇规划基本处于无人管事的状态,导致当前农村建房显现混乱无序,建房无规划许可,房屋建筑五花八门、风格迥异,房屋坐落分散无序、杂乱无章;违法违规,未批先建、批东建西、少批多建普遍存在,“开天窗”随处可见;大量闲置,一些老旧房屋草比人高、老鼠乱窜,长年无人居住,导致农民建房地乱占、房乱建的现象屡屡发生,在很大程度上给镇村联动的开展和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带来了难处。2013年,宜春市在全市农村范围大力开展“三清一控”活动,全年共清查违法用地5152宗,面积75.55万平方米,已处理4407宗;违规建房7327栋,违规建房面积100.68万平方米,已处理6384栋;非农户籍违规建房166栋,违规建房面积6.96万平方米,已处理92栋。

三、解决对策与思考

1、在规划上科学谋划,合理布局城镇化建设用地。采取挖潜调剂的方式,对城乡建设用地进行了适当调整,挖掘已建项目规划剩余指标,千方百计用好土地政策,最大程度拓展新增规模,做好规划调整修改方案。目前已完成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和调整工作,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结构、用地布局、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进行了调整。为满足不确定选址项目和全市部分重点项目、优势项目的合规性,确保项目及时落地,抓住机遇对全市各地的县、乡规划进行了修改调整,修改面积34467亩,并争取了省国土资源厅对高安、靖安、铜鼓三地规划超规模修改8251亩,目前19个示范镇用地规模需求基本得到解决。

2、在计划上重点倾斜,尽量保障城镇化用地需求提供城镇建设用地保障。在计划上重点倾斜,尽量保障城镇化用地需求。在用地指标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规划计划的管控作用,实行有保有压的差别化用地保障措施,优先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和城镇化产业配套工程等项目用地,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应保尽保,最大限度地满足城镇经济建设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2013年全市城镇建设项目用地11750亩。

3、以镇村联动“增减挂钩”为抓手。充分运用城乡土地增减挂钩政策解决用地计划问题充分发挥农村闲置、低效的土地较大的潜力优势,通过复垦、整理,置换为镇村建设用地,挖潜盘活存量用地资源,对闲置的厂房、办公楼、院落、学校进行盘活利用等,来弥补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足。2013年全市共实施增减挂钩项目30个,增减挂试点项目总面积29305.24亩,提供周转指标14019.43亩,可为镇村联动建设提供新增建设用地周转指标3986.23亩。

4、在服务上优先支持,激发镇村联动建设发展活力,盘活土地市场。科学编制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从区域、数量、结构等方面进行合理配置。搞活土地市场,通过加强土地收储、前期开发和土地出让工作,积极推动土地市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适时出让土地。为确保镇村联动建设项目顺利启动,我们充分利用秀美乡村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25亩,通过挂牌和拍卖出让土地,为镇村联动建设筹措约9.5亿元的资金保障。

5、用足政策,做好土地报批文章。要继续综合运用好“增减挂钩”、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紧急用地等方面的政策,多方寻找用地出路,如公共设施等未改变现状的绿地可以不用报批等。

6、把握“三清一控”工作原则,科学制定标准,严格处罚到位。一是依法依规、违法必究。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对清理出的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该罚的罚、该拆的拆。二是尊重历史、区别对待。对个别历史阶段形成的违法建筑,严格把握政策,区别对待,妥善解决。三是既处理事、又处理人。既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又查处违法责任人。严厉查处在执法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的行政执法人员和镇村基层干部。四是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健全完善土地和规划管理的长效监管机制。依据不同的违法情况,制定处理标准和措施,确保清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维护正常有序的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保障镇村联动建设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