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竖一:切勿忽视“训诫中心”的深层问题

14.02.2014  13:11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废止劳教制度的决定。这意味着“横行霸道”半个多世纪的劳教教养制度,终于去阎王爷那里报道了。亿万羲黄子孙为之拍手称快。

  然而,据2014年2月13日《新京报》报道,近日,有河南南阳市民发微博称,其近70岁的母亲赴外地上访后,被当地政府工作人员“拘禁”于“南阳市卧龙区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新京报记者查询河南多地政府官方网站发现,在南阳、驻马店、邓州、新乡等地均建有类似的“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职能多为对非正常上访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训诫、警告和劝导教育”。

  由此可见,对于上访民众而言,“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跟“劳教所”一样,都属于人间地狱。

  不过,据新华网报道,2月13日晚,河南省委政法委、省信访局做出回应称,训诫中心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已连夜发出紧急通知,立即开展全省范围内的排查清理工作,并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认真查处。

  河南官方的此举,值得称赞。然有关新闻报道告诉我们,据河南省信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几年来,多数县市区已取消了较为固定的训诫场所,但个别地方依然保留,甚至擅自挂上了“训诫中心”的牌子,这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试问:在媒体没有曝光之前,河南省信访局等有关部门是否知道尚存活的“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如果知道,那么之前为何不依法予以查处?如果不知道,那么其难道没有失职?

  何况,2009年9月26日,由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信访局联合下发的《河南省关于规范依法处置赴京非正常上访工作的有关规定》明确指出,“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规范信访秩序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依法处置赴京非正常上访工作规定如下:训诫、警告和劝导教育要在指定地点进行,时间不少于24小时。”换言之,事实正像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政法委副书记赵英凯所说,“训诫中心”是按照上级的精神,逐级设置,每级党委政府都设有“训诫中心”。也就是说,河南一些地方之所以会建立“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恰恰是因为有了上级的“指令”或“保护”。也正因如此,河南地方才会抛出“建立‘训诫中心’是‘积极探索依法集中处置非正常上访新路子’”之官腔。

  诚然,《河南省关于规范依法处置赴京非正常上访工作的有关规定》的下发,跟河南省委政法委没有直接的关系,然依照某种权力运作机制,河南省委政法委起码是知情的,但为何时至今日才明确表态要对全省“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进行彻底排查呢?另外,河南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和省政协,难道一直不知情?其如今为何还沉默不语呢?

  其实,说得直白些,那就是,河南多地之所以能建立“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问题不仅仅在基层,而跟高层密不可分,并且跟畸形的维稳思维不无关系。因此,切勿忽视“训诫中心”的深层问题。也就是说,在“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的事情上,官方不能只剑指基层,还得对高层问责,并终止畸形的维稳思维。否则,就是典型的只打“苍蝇”,不打“老虎”;就是典型的治标不治本。(文/罗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