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章贡区:恤民疾苦积极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

02.02.2015  18:39

  “林老先生,这是您公租房的钥匙,请收好,待您入住后,我们会抽空去看您”!“谢谢!谢谢你们为我办好了公租房,还是共产党好!检察官亲!”一位老人老泪纵横、颤抖着接过三把崭新的钥匙,这是近日发生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控申接待室里的温情、感人的一幕。

这位林老先生系章贡区检察院前不久办理的一起刑事申诉案的申诉人,该申诉案办结了、老人的诉求也得到了解决,但细心的办案检察官发现老人却高兴不起来,经侧面了解,原来老人的家庭发生了变故:妻子与其离婚,女儿也已成年离家,老人已七十余高龄,正面临无正式工作、居无住所的窘境。在领取申诉复查决定书后,眼见老人欲言又止,办案检察官即告诉老人:“我们已为您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了公租房,您各方面条件都符合,待公榜后、拿到钥匙即可入住新家”。两余月后,即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该院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过程中,既重视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同时也非常注重司法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情,真真正正做到体恤百姓疾苦,力所能及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2012年至今,共为群众解决检察职能之外各类实际困难、问题60余件,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该院连续6届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