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开展2015年端午节和中考期间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

18.06.2015  19:46

  为了确保端午节和中考期间食品安全, 6月17日,由湖口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2015端午节和中考期间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按照“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高效运行”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要求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确保端午节和中考期间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稳定繁荣保驾护航。

  本次检查以蛋糕、酒类、大米、面粉、肉禽类、植物油、饮料、糕点、乳制品、卤制品、奶制品、豆制品、调味品、蔬菜、年糕、水产品、腌制品、散装食品等为主。重点检查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商店)、个体商贩、屠宰场、小加工作坊、小餐馆、节日期间对外营业的酒店、饭店、中小学校食堂等场所。检查组先后实地查看了县城鹏泰超市、新城菜市场、洪湖农庄、张青乡放心菜家庭农场、马影超市等,一是查经营资格,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非法出租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二是查进货发票,看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取了供货方有关资质、发货票等票证;三是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四是查包装标识,看食品标识是否虚假,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五是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行为;六是查市场开办者责任,看食品市场开办者(包括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是否履行了对进场经营者资格审查的义务,经营场所内部质量制度是否健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各部门职责依法处理,能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构成刑事犯罪的违法案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决不以罚代刑、罚过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