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端端:必须把连续“踩雷”的官员拉下马

04.08.2015  10:48

  “天堂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颜宗德带头公款旅游,公款报销个人及亲属旅游费用。同时,在组织审查期间,与他人合谋隐瞒违纪事实。县纪委给予颜宗德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按程序免去其副镇长职务……”7月22日,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杨宏在大会上作案件通报。原本安静的会场一片哗然,有人窃窃私语,有人一脸惊讶。(8月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一起看似简单的公款旅游案,在纪委发出警告处分并要求外出旅游人员自行承担旅游费用之后,带头公款旅游的天堂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颜宗德仍曲径通幽,不依不饶,不思悔改,恣意妄为,拿着虚假支出票据到计生办报销个人费用,简直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如此藐视党纪党规,不把纪律和规矩当回事,玩过了头,做过了火,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无独有偶,不久前中共天津市纪委就天津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石力早在2013年12月,他就因公款大吃大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中央纪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但不到一个月他便旧“”复发,连续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或他人安排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与不法商户互通款曲,进行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如此行径,也只能让人感叹“不作死就不会死”。

  不禁纳闷,官员已经被警告、通报,哪里来的“胆量”敢继续顶风违纪?究其原因,其一,问题官员心存侥幸,被通报警告之后,认为纪委不会再紧盯自己不放。表面上下决心要痛改前非,背地里却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依然故我,把当初的“忏悔”当演技,把党和国家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当作儿戏。人前一个样、人后一个样,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用一副“厚脸皮”忽悠组织、忽悠上级领导,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后还是露出了狐狸尾巴。

  其二,警告、通报难以对官员形成真正震撼。对于公款旅游、超标准接待等违规者处罚太轻,警告处分犹如隔靴挠痒,要么通报批评一番,要么返还旅游经费,或者给予不痛不痒的警告,不疼不痒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未触及根本利益的惩罚导致问题官员依旧随意跨越“红线”,违纪违法,更让党纪国法成为“牛栏关猫”,形同虚设。

  其三,个别官员认为为中央八项规定、反“四风”只是一阵风,风头一过就万事大吉,而且就颜宗德案件来说,更是花公家的钱来取悦“前来检查的计生专干”,以此“出去耍耍,增进感情”,实则是在抱权力大腿,显然是“崽花爷钱不心疼”,是不正确的权力观作祟。

  “越规者,规必惩之;逾矩者,矩必匡之。”必须把连续“踩雷”的官员拉下马,对这种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屡教不改,顶风作案,严重破坏干部队伍形象的官员,必须严肃惩处,以儆效尤,真正形成震慑。

  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要坚决杜绝干部“二次”违纪,一方面,党员干部要时刻以“三严三实”为镜,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的铮铮誓言,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知行合一,决不能跟组织耍小聪明,决不能口是心非、阳奉阴违。

  其次,仅靠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纪律意识已经远远不够,纪检监察部门要紧握党纪国法这把“戒尺”,强化监督,严肃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抓早抓小,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查处腐败必须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将反腐败的利剑狠狠刺向违法违纪者,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不让铤而走险者得逞,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真正让党纪国法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让党员干部明规矩、知敬畏。

  此外,要进一步加大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力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制度“笼子”扎紧扎严,设置特殊的权力约束机制,提高问题官员用权门槛,强化问题官员的重点监督,充分保障公民的批评权、监督权,使各项制度落细落实,保证权力依法、公正、规范运行,真正防范腐败行为和压缩腐败发生的空间,构筑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