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端端:《规定》纾解干部“能上不能下”困局

29.07.2015  12:57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通过建立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真正把“为官不为”的干部放下去,把“为官敢为”的干部提上来,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7月28日新华网)

  随着反腐倡廉工作进入制度化建设的新阶段,中央在干部人事管理方面出台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首次直面“官员能上不能下”的沉疴,通过健全制度,完善规范,形成制约,落实责任,树立选人用人新规,为领导干部塑造了一条“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为官执政新路线。不难看出,《规定》的出台是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干部管理制度改革的新亮点,也是干部人事管理的重要转折,必将成为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向标,让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在正风肃纪、反腐惩贪的高压之下,干部队伍中“只能上不能下”的问题愈演愈烈。一些干部奉行“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原则,只要“不犯错”,就可步步升迁,即使蝇营狗苟、得过且过,也很难让其“下课”,由此,滋长了一些领导干部按部就班熬级别、信奉中庸哲学、崇尚“无过即功”等不正之风。显然,这些干部是得了“不为病”,身居官位尸位素餐,为官不为,平平安安占位子、疲疲沓沓混日子,形如“政府摆设”,状如“公堂木偶”。不得不说,不作为、慵懒散等官场“弊病”是干部队伍建设中老生常谈的问题。如果没有程序来规范和纾解困局,长此以往,不仅会使干部产生精神疲惫和职业倦怠,也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心寒,更严重阻碍改革的快速推进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规定》以问题为导向,对官场选人用人的歪风邪气“开刀”,在打破原有规则的同时,也在进行一种政治生态的重建,在“”“”结合之间,不仅给组织部门提供了规范性文件的指导,而且打破了固化的论资排辈等“陈规陋俗”,把昏官、庸官清除出去,调整“”去,使其让出官位,腾出岗位,把清官、贤官提拔起来,使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好干部脱颖而出。

  还有,面对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而无系统解决良方,《规定》明确了“”的标准,规范了“”的方式,疏通了“”的渠道,笔者认为,《规定》纾解了干部“能上不能下”困局,旨在解决官员慵懒散、为官不为、为官不正的痼疾,打掉滥竽充数也能坐享安逸的幻想,使庸官上不得岗、懒官过不得关,让更多想干事、想干成事的干部有奔头,激励更多想为、愿为、能为、善为的党员干部大显身手,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真正激活干部队伍这一池春水,为干部管理和从严治党注入了新活力、增添了新动力,让干部有序流动成为新常态。可以想象,随着原有的官场旧生态逐渐被打破,风清气正的政治新生态无疑将更近一步。

  培根说,“制度不执行,比没制度危害更大。”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再好的规章制度只有落到实处才能起到“规矩”之效。要让《规定》成为治理庸政、懒政的一把“利剑”关键是落实到位,执行到位,惩处到位,唯有此才能让规矩起作用,见实效。因此,一方面,各级组织部门要承担该承担的责任,认真学习《规定》,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强化督促落实,细化干部“能下”规范,不折不扣执行《规定》,让“”的干部心服口服,让“”的干部及时“”的去,静得下,沉得住。同时严禁搞形式主义,更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另一方面,要强化社会监督,主动发动群众监督举报不作为的官员,让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不想干,习惯于“平平稳稳占位子,忙忙碌碌装样子,吃吃喝喝混日子”和“冷横冲、奢私贪”的人没有市场、受到惩处,让能负重的肩膀挺起来,硬起来。

  事实上,“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都是作风病,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要用高悬的制度“利剑”不断铲除懒的思想土壤,消除混的生存空间,通过建立“优胜劣汰”的丛林法则,形成政治生态的鲜活性、流动性,激发“鲶鱼效应”,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用好“能上能下”的指挥棒,真正把符合“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标准的干部用起来,不断推动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改革攻坚的精气神,为改革发展注入更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