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第一份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聚焦"三农"

05.02.2016  10:39

  “十三五”时期第一份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聚焦“三农”——

  厚植知识产权优势 夯实现代农业基础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之际,“十三五”时期第一份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日前发布。在经济发展新常态、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的大背景下,面对如何促进农民收入稳定、较快增长,并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历史任务,文件指出,用发展新理念破解“三农”新难题,厚植农业农村发展优势,加大创新驱动力度,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有关专家表示,中央一号文件持续聚焦“三农”,凸显了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创新驱动是建设现代农业的核心动力,是加快农业现代化的必经之路。目前,我国人均农业资源较少,农业成本也在不断增加,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程中,农业知识产权无疑将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中的重要引擎。为此,专家建议,应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及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和保护创新的重要功效,切实增强农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实现“农业强起来、农民富起来、农村美起来”的新图景。

  落实新理念,强根固本谋发展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是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破解‘三农’新难题,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亿万农民全面达到小康目标。根本途径就是充分凝聚和有效利用强农惠农政策的推动力、新型城镇化的牵引力、消费机构升级的带动力、技术革命的驱动力、农村改革的源动力,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实现绿色发展和资源永续利用,同时提升我国农业竞争力,赢得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主动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研究员宋敏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从持续夯实现代农业基础的具体举措中不难发现,土地、科技是农业强根固本的两大根基。”宋敏认为,为了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建设,中央一号文件针对目前农业科技体制现状,提出了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等具体措施。由此可见,落实发展新理念,也给加强农业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增添了新的内涵,既要树立全程管理新理念,把知识产权工作贯穿农业科技创新、转化运用全过程,也要树立全球布局新理念,战略性运用知识产权统筹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

  “知识产权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在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宋敏表示,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这就需要加快促进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总体上达到发展中国家领先水平,力争在农业重大基础理论、前沿核心技术方面取得一批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成果,重点突破生物育种、农机装备、智能农业、生态环保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同时,健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加速农业技术推广和转化运用,推动三次产业融合发展。

  凝聚原动力,推进农业现代化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关键要靠农业科技创新,而农业科技创新的关键是发展现代种业。“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格局下,全球种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并且不断升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将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作为专节列出,凸显现代种业在推进农业现代化,有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方面的特殊重要性。”宋敏认为,现代种业的基本特征是新品种的快速创新和创新品种的高效转化。目前,我国已经基本走过了种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知识财富的原始积累阶段,但90%的育种人才、科研经费和育种材料等科技资源都集中在公共科研单位,急需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创建高效运转的种业科技创新体系,促进育种成果转化运用。

  宋敏向记者介绍,为了充分发挥企业和科研人员在育种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深化种业改革,近年来我国推出了种业科技企业脱钩、成果公开交易和权益分配比例试点等种业科技体制改革组合拳。所谓权益分配比例试点,就是通过明晰职务发明中单位和发明人对科技成果的权益比例,保障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过程中增加合法收入,最大限度地释放人才红利。按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部署,将根据试点单位先行先试的改革成果,深入推进种业领域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探索成果权益分享、转移转化和科研人员分类管理机制,这对于提升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大有裨益。

  此外,中央一号文件中多次提及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这也是农业科研人员关注的重点。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农业知识产权领域新增涉农专利19.1万件,比2014年同期增长36.43%;新增植物新品种权1793件,同比增长37.92%;新增地理标志1153件,同比增长130.6%。“虽然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创新成果不断涌现,但仍存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够完善、专利申请量多而不优、转化利用率低、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缓慢、侵权易发多发等问题,知识产权对现代农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宋敏建议,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急需采取相应措施加大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一是完善保护制度,二是建立服务体系,二者缺一不可。”宋敏表示,要推动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其配套措施,推进完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制度,探索建立农业生物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权属管理、来源披露和惠益分享制度。同时,要培育和建立农业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平台,推动建设海外农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农业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维权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有效促进涉农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转化运用。“只有做足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的基本功课,才能念好‘山海经’、唱好‘林草戏’,让农业真正成为充满希望的朝阳产业。”宋敏强调。(知识产权报 记者 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