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拨付2014年各城区第一季度低保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

27.03.2014  11:45

南昌2600户低保家庭享249万元“房贴

  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拨付2014年各城区第一季度低保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约249万元,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据介绍,我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城市低保家庭廉租房租赁补贴标准按照13.5元每人、每平方米、每月发放,此次纳入市本级保障范围的低保家庭有2600户。

  据市财政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南昌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廉租住房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经民政部门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家庭以夫妻双方及其未婚子女为单位,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未婚子女可随父母一同申请,也可单独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2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将通过银行发放到保障对象银行卡(折)中。(陈婕 王稀珍 记者 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