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组织开展全省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第一季度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

01.06.2016  21:04

      日前,省环保厅组织对我省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开展2016年度第一季度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
      此次有效性审核采取现场审核和集中审核方式。其中,现场审核对象包括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大唐国际新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宜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丰城发电有限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二期发电厂等5家电厂;集中审核对象包括江西中电投新昌发电有限公司、国电九江发电有限公司、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电厂、国电黄金埠发电有限公司、景德镇发电厂等7家电厂。
      审核内容包括:1、自动监测设备数据符合性检查;2、巡检及历史记录检查;3、在线数据传输效检查;4、比对监测数据检查;5、综合评价,得出电厂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初步结论。
      厅监测处、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环境监察局、省环境信息中心、当地环保局和相关电厂派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