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通报市委第二轮巡察第二批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21.11.2017  18:50
  按照赣州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27日至6月30日,赣州市委派出5个巡察组对4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和11个市政府直属单位进行了巡察。目前,赣南科学院、市环保局、市房管局、市旅发委、市体育局共5个单位的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赣南科学院: 针对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凝聚力不强,主动服务六大攻坚战能力不足等问题,制定出台《党委议事决策规则》《院长办公会议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和院长办公会职责,建立直属单位定期报告工作和财务监督管理制度;提升科技服务六大攻坚战意识,编写《科技扶贫实用手册》,加强对脐橙、油茶等赣南特色优势产业科研项目管理及成果转化,积极参与推进成立“中国(赣州)稀金新材料研究院”等前期工作。针对党的建设缺失严重、短板明显等问题,对院所党建及“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并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完成院机关和两个下属单位党支部换届工作,足额补缴党费。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缺乏具体措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较突出等问题,组织开展“红包”“违插”问题再清理,对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机关部室负责人开展廉政约谈;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待费和超总量发放绩效工资等共计199.24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3人、通报批评6人、诫勉谈话1人,责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分别作出书面检查;制定下发《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评方案》《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修改完善《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全院干部廉政档案。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挤占、挪用科技项目资金等问题,制定《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若干规定》《机关财务报销制度》《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全院会计集中核算工作机制,加强对科技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规范全院政府采购、工程竣工决算、财务报销、支付和核算等工作。

   市环保局: 针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制定《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坚持民主集中制,细化“三重一大”决策内容,严格落实“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扎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11次,环保项目专项督导4次,下发督办40件。针对重业务、轻党建,党建抓而不实等问题,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制定完善《党总支议事规则》《党员谈心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等6项制度,严格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完成党支部换届,落实党建工作经费,配齐配强党务干部。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制定《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局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对指定环评单位、人情执法、违规插手项目招投标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设立投诉举报专区和环评机构查询专区,将环保专家库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系统;开展对局直属单位财务工作内部审计,清退机关及下属单位违规发放课题费和资质补助、接待费、评审费等93.96万元,完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等制度,设立财务核算中心,严格规范财经纪律;建立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市房管局: 针对“四个意识”不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虚化弱化等问题,制定完善《局党组会议制度》《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和《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议事决策和学习规则;定期召开中心城区房地产形势分析会,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针对党建工作缺失,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机关党委和下属单位党支部党建工作汇报,对“三会一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举办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党员集中活动日等制度;完成房地产执法稽查支队党支部换届;清理兼任、借用人员,对下属单位提任中层干部出现违规违纪问题进行问责追责,制定《科级干部交流轮岗制度(试行)》,明确选人用人标准和程序。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不严等问题,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加班费等55.9万元,对违规双向取酬等4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建立局党组定期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制定《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方案》,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执纪问责力度,开展各类谈心谈话63人次,下达整改建议书5份;完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针对行业主管职责履行不到位,行政执法宽松软等问题,清退重复享受住房保障家庭343户,处理有违规行为家庭596户,追缴租金79万多元,投入300万元对市本级保障房小区环境进行整治;建立《行政处罚人情干扰登记备案制度》《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记录制度》,严格行政执法处罚程序;研究起草7项行业监管制度,加强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物业企业的监督管理。

   市旅发委: 针对党的领导不够坚强有力,贯彻市委决策部署不够深入具体等问题,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推动下属单位犹江林场、陡水湖景区管理局体制改革,完成《赣南苏区旅游产业建设专题调研报告》,印发《赣州市发展全域旅游行动方案(2017-2019年)》,召开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推进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推动旅游产业发展升级。针对机关党建工作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签订党建责任书;修改完善《2017年党建工作计划》《机关党建联系点制度》,增设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职数,成立退休党支部,增加党建工作经费,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和党费收缴。针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对下属单位和重点领域监管缺位,监督执纪偏松偏软问题,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印发《关于加强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监督的办法(试行)》,重要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防范廉洁风险。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等问题,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福利、违规报销接待费、差旅费等46.96万元,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旅游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等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审核,防止出现挤占专项经费、向下属单位转嫁费用等问题。

   市体育局: 针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制定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局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和程序;班子成员开展相互谈心活动,提高团结协作和谋事成事的意识。针对重业务、轻党建,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够严等问题,认真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配齐配强党务干部;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足额补缴党费,强化党员意识;落实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要求,强化对体育社会组织党组织管理;治理“三超两乱”问题,取消擅自设置的市体校校长助理和体育中心游泳馆负责人职位。针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问题突出的问题,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差旅费等50.82万元,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提醒谈话6人;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制度》《局财务管理制度》等7项制度;成立会计核算中心,推进系统内财务管理方式改革,严肃财经纪律。针对体育行业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制定完善《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赣州市体育社会组织星级评估办法》等制度规定,规范赛事经费使用,定期公开赛事补助经费,依规收取全民健身大楼租金。(淦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