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29.10.2015  11:42

省委第五第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南丰县将反馈问题细化分解为4个方面6个专项问题。目前,已基本完成2项,可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2项,需要较长时间完成2项。加大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问责力度,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案件8起,诫勉谈话1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今年以来,共立案73起,给予65人党纪政纪处分。对巡视转办的信访件,已解决并回复35件,仍在解决11件,涉法涉诉并引导群众走司法程序的3件。对原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廖某案涉及的21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深刻检讨。

  东乡县将巡视反馈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分解为4大方面11项整改任务。目前,已基本完成4项,可在12月底前完成4项,明年上半年以及需要较长时间完成的3项。对2011年以来政府性投资的竣工和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违规招标、评标、围标、串标,标后改标等违纪违法现象。巡视组交办的102件信访案件已办结67件;交办的70件信访举报件,已立案6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人,党内警告3人,诫勉谈话1人,信访了结52件,还有7件正在调查核实之中。

  南城县将巡视组反馈的5个方面问题细化为11项整改任务,目前,已基本完成的有9项,可在12月底前完成的1项,需要2-3年整改到位的1项。对巡视组转交的26件信访件,立案9件12人次,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0人、政纪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收缴违纪款401179.59元。县纪委组织专门力量对近年来群众举报的有违规问题的工程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已立案2件,处理2人。

  乐安县6个方面23项整改任务中,已基本完成9项,可在12月底前完成12项,2017年底前完成2项。对公务消费违规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从严追责,已查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给予5人党纪政纪处分,对6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县进行通报曝光。对巡视转交的82件信访举报件,已办结79件,其中立案调查2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还有3件正在核实。

  宜黄县将反馈意见和建议分解为5个方面9个专项问题。目前,已基本完成的6项,可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的1项,2017年可完成的2项。对巡视移交的19件信访件,已立案4件,诫勉谈话4件。对2013年抚州市纪委查处的县政协原副主席侯某案所涉及的8名干部全部进行了处理。同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4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辞退1人,并在全县点名曝光;实行“红包”问题治理常态化,今年以来,县廉政账户新进“红包”款29.4万元。

  上饶县对巡视反馈意见制订了14项45条整改措施,已基本完成11项,可在12月底前完成1项,需要较长时间完成2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案件51件,给予党纪处分38人,政纪处分6人,其中对县水利局原局长罗某等5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开展明查暗访6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3件,处理2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案件11件,处理17人。

  婺源县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5个方面、17项具体整改任务。严肃查办巡视组移交的35件问题线索,县纪委立案3件,诫勉谈话4人,信访询函1人,移送司法机关1件;县检察院正在调查1件。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开展各类明察暗访38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件,立案处理19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0件。

 

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吉安市青原区将巡视反馈的4个主要问题细化为9个具体内容。对“村级招待费过高,管理比较混乱”问题,严格规范村级招待,村级招待费实行零支出。加强了对各村招待费的审核,对天玉镇邱家村“两委”班子以办理村务为名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的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给予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该镇经管站站长进行立案追责。

  吉水县将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细化为3个方面10个具体问题,提出了30条具体整改措施。对巡视转办的112件信访举报件(含重复件63件),县委书记批示办理件3件。目前,共立案21件,涉及党员干部28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

  永丰县将巡视反馈意见细化为5个方面20个专项问题。针对“对群众反映强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不深入”问题,组织明察暗访30余批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起,处理2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通报曝光问题11起15人。对巡视组转办的144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对巡视组要求优先核查办理的5名干部信访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理。1至9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0人。

  新干县确定了需要整改的4个方面12个专项问题。针对巡视组反映的“主要领导‘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加大问责力度,对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立案处理,对4名学校校长进行了问责;对9个村的党支部书记村主任、13个乡镇的经管站站长、4个乡镇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针对反映“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腐败案件力度不够”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12件25人;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案件1件,党纪处分1人;查处村干部违纪案4件,党纪处分6人;查处“小金库”案件2件;查处挪用公款案件2件。

  安福县对反馈的6类问题采取21条措施全面整改。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出台了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计划,今年以来共消化超配干部24名。到今年底,结合县政府机构改革,拟再消化15名左右超配干部,力争在2016年底提前完成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工作任务。

  新余市渝水区确定了5个方面的12个专项问题。针对50件反映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信访事项,立案7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组织处理2人。对涉法涉诉类、个人诉求类信访事项,做到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解释稳定到位、特殊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

  分宜县把问题和意见建议分解为5个方面15个专项问题。对巡视转办的76件信访件,立案7件,正在初核4件。加大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治理,派出5个巡查组巡查11个重点行政村。县委总督查室开展督查16次,对全县60个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指名道姓通报批评。下发问责决定书11份,给予诫勉谈话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

  (李  伟  江西日报记者  张武明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