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届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的通知

27.03.2017  12:15

为培养一支思想品德优良、业务素质过硬的青年教师队伍,全面提升我校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六届教坛新秀评选活动,并制定有关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不断加强青年教师队伍的培养,造就一批优秀青年教师队伍,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营造良好地学先进、争先进的教学氛围。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教坛新秀评审委员会。副校长陈建章担任主任;教务处副处长滕艺萍、徐泽宇担任副主任;张国芳、魏勤、唐翔宇、邓棋卫、周铁文、江跃华、周胜、张宏泉为成员,负责对教坛新秀的评审工作。

教坛新秀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教务处,负责教坛新秀候选人资格审查、竞赛等具体事宜。教坛新秀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滕艺萍担任。

三、申报条件

1.一般聘用及以上具有一年以上五年(含五年)以内教龄的教师。

2.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教师教学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学校教学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入校以来,未出现任何教学差错或事故,未受学校通报批评及处分。

4.积极完成系部(含教研室)教学任务者,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者优先推荐。

四、评选程序

教坛新秀的评选分为个人申报、系部推荐、课堂教学竞赛、公示及学校审批4个阶段进行。

(一)个人申报

由各教学系部组织,个人需要填写《教坛新秀申报表》,准备三份不同章节的20分钟的教案、讲稿及教学课件,于2017年5月20日之前交本系部。

(二)系部推荐

系部对申请者的资格、教案、讲稿、教学课件进行审核,并通过课堂教学评选,推荐3~4名教师参加学校教坛新秀评选。各系部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教案讲稿、教学课件于2017年5月30日前交教务处。

(三)课堂教学竞赛

课堂教学竞赛由教务处组织,各系部协助。竞赛时间初定于2017年9月份举行(时间、地点另定)。

1.教务处组织教评委员会对候选人的教案讲稿进行评分。教案讲稿总分20分。

2.课堂教学竞赛采取课堂授课形式,授课内容由选手自由选择(内容与提前上交的教案讲稿、教学课件内容一致)。

3.课堂教学竞赛授课时间为20分钟。参赛候选人如在课堂教学竞赛中提前下课或延长竞赛时间者,视情况扣总分的0.5~2分。

4.教务处组织学校教评委员会成员及各系部教师代表共30人现场听课评分。课堂教学竞赛总分80分。

5.评分标准(见附件)

(四)评审、公示、审批阶段

教坛新秀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赛教师教案讲稿和课堂竞赛的总分进行排名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五、教坛新秀奖励和权利

1.对荣获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坛新秀的教师,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通报表彰。

2.2017年评选8名教坛新秀,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1000、800、600元的奖励。

3.荣获教坛新秀的教师优先参加专业进修和学术会议,优先推荐各级教学改革课题立项。

六、附则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教坛新秀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以前发布的相关规定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1.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坛新秀参赛教案评分标准

2.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坛新秀参赛讲稿评分标准

3.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坛新秀课堂教学竞赛教师现场评分表

4.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坛新秀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