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26.03.2015  20:47

(江西广播网3月26日)江西台记者王莹报道: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今天(3月26日)在南昌闭会。
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南昌市水资源条例>的决定》、《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昌市军山湖保护条例》的决定>的决定》、《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人事任免事项和《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冯桃莲等辞去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龚绍林为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勇为江西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叶仁荪为江西省教育厅厅长,潘东军为江西省监察厅厅长,胡焯为江西省司法厅厅长,罗小云为江西省水利厅厅长; 决定免去杨伟东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谭晓林的江西省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虞国庆的江西省教育厅厅长职务,马承祖的江西省司法厅厅长职务,孙晓山的江西省水利厅厅长职务;任命陈友锦为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叶敏健为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批准任命宋智勇为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段景来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