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师生为江西省代表团夺得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首金

13.07.2017  10:21

 

          7月9—11日,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健身气功决赛在天津举行,由我校体育学院教师曾凡文担任总教练,我校2016级研究生项宇琼、2014级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本科生黄熙文为主力队员组成的江西健身气功代表队,在健身气功·五禽戏的比赛中以9.22分的绝对优势为江西省代表团夺得在本次比赛首金,在健身气功·易筋经比赛中以9.21分位列第三,为江西代表团再添一枚铜牌。(文/图  体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