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江西省第十四批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中再次荣获一等奖

24.01.2015  02:52

根据《江西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和《关于开展第十四批高校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4〕44号)要求,经单位和个人申请、学校推荐、专家评审,江西省第十四批高校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揭晓,由我校郑克强书记等报送的《国防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再次荣获一等奖。

这是我校在继获得“江西省第十三批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 一等奖后再次荣获“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再次取得是我校长期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扎实推进教学改革创新、注重教学成果锤炼所形成的硕果。我校将结合本校实际,充分发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示范带动作用,一如既往地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深化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为社会和祖国培养更多创新型、应用型优秀人才,为我校的转型发展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