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闽赣湘粤桂”第四次省际山林纠纷调处联席会议在南昌召开

25.12.2013  12:52

      12月16日至17日,“浙闽赣湘粤桂”(湖北)第四次省际山林纠纷调处联席会议在南昌召开。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家出席会议并讲话。参加会议的有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六省(区)调处办主任或负责人及各省(区)部分市、县调处机构负责人和江西省各设区市调处办主任。湖北省调处机构负责人应邀参加了会议。

会上,郭家代表省林业厅党组致辞。郭家充分肯定了六省(区)开展省际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希望进一步增强维护省际边界和谐稳定的使命感,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行政领导调处责任机制、动态信息共享机制、联谊联防联调机制,努力打造好省际林权争议调处协作平台。第三次联席会议召集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处理山林纠纷办公室熊时豪主任从“互动互信、互谅互让、互助共赢”三个方面,回顾总结了“浙闽赣湘粤桂”第三次省际山林纠纷联调会议召开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国家林业局林权争议调处办张明辉处长希望各省(区)充分运用好联席会议这一协作平台,坚持“调解优先”和“多元化解决矛盾”的原则,强化措施,积极破解省际山林纠纷。各省(区)交流了山林纠纷调处工作经验做法,并就如何有效化解跨行政区域林权争议进行了专题研讨。

会议认为,各省(区)高度重视省际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团结互助、协同协商”的原则,积极开展联防联调活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效维护了毗连林区社会稳定。

会议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抓住林业发展的有利时机,立足当前,着眼未来,不断开创省际山林纠纷联调工作新局面。会议商议了《浙闽赣湘粤桂边界山林纠纷联调章程》修改意见。

各省(区)还就相邻的省际山林纠纷进行了沟通、协调与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