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继续开庭审理

19.11.2013  18:52

微博截图

据京法网事午间发布微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日不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法庭于12时30分宣布休庭后,并于下午13时继续开庭审理。

微博介绍,北京市一中院于2013年10月11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移送的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的上诉材料和相关卷宗。原审被告人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梦鸽、原审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诉。该院经审查,上诉移送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二审案件受理条件,10月11日,该院决定予以立案受理。10月12日至10月14日,该院分别对上诉人李某某、王某及其他三名原审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并详细告知了相关诉讼权利,讯问期间,四名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均分别在场;对上诉人梦鸽及其他原审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进行了单独询问,详细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并送达了《法定代理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关于本案二审延期审理微博解释,该院原定于10月31日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因上诉人一方在该院确定并通知开庭日期后更换辩护律师,新更换的辩护律师以案情重大、复杂,需要调取新证据为由,申请延期审理。为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决定将开庭日期延后。

关于上午庭审情况微博称,11月19日上午,该院对该案依法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检察员、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了诉讼。在上午的庭审过程中,法庭核实了上诉人与原审被告人的自然情况等信息,并向诉讼参与人告知了相关诉讼权利。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后,上诉人及其辩护人宣读了上诉状并陈述了上诉理由。在法庭主持下,检察员及部分未成年原审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对上诉人及部分原审被告人进行了发问。法庭于12时30分宣布休庭,并将于今日下午13时继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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