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浙江等省纳入全国省级空间规划试点

15.01.2017  12:06

  1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在海南、宁夏试点基础上,将吉林、浙江、福建、江西、河南、广西、贵州等纳入省级空间规划试点范围。据悉,我省已着手《江西省空间规划》编制,破解省级“多规合一”中的重大问题,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省级空间规划有利于理顺规划关系,解决长期存在的各类规划‘打架’的难题。”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的试点方案,试点省份要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全面摸清并分析国土空间本底条件,划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编制统一的省级空间规划。在今年年底前,通过试点探索有效解决各类规划之间的矛盾冲突问题,编制形成省级空间规划总图和空间规划文本。

  据了解,我省已与住建部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江西省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将从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战略高度,摸清我省空间资源家底;进一步理清省级政府的空间规划管理事权,破解省级“多规合一”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部门空间类规划的有机衔接,最大限度地守住生态红线;加强规划实施机制与管理体制研究,解决规划管理职能交叉重叠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空间管理行政审批与许可效率,保障规划上下衔接一致。